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问询函〔2023〕第340号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晚间披露《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和《关于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的公告》(以下合称《公告》)称,你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款13.18亿元,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沈阳第二热力供暖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收到土地及地上建筑征收补偿款 6.71亿元。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公告》显示,你公司收到政府补助13.18亿元,属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2023年损益。
(1)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发放的政府补助金额及事由是否与相应通知或文件匹配、相关政府补助是否附生效条件、是否具备无偿性、来源是否为政府的经济资源、具体到账时间、收益确认时点;
(2)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述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而非与资产相关的理由和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时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请你公司说明相关政府补助未来是否存在退还的可能性,如有,请充分提示风险。
2.《公告》显示,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二热公司收到政府对土地及地上建筑征收补偿款 6.71亿元,公司及二热公司将获得的补偿款在扣除成本、费用支出及相关税金后(扣除项金额尚待统计)计入 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
(1)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上述征收事项涉及的各项资产的征收协议的签订时间、征收协议签订主体、各项资产的征收安排及实际交割情况、补偿款付款对象、补偿安排、补偿款到账时间及金额等;
(2)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征收及补偿发生的背景、收益计算方法与过程、具体会计处理及其依据,相关收益确认时点是否合理、金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相关事项对你公司报告期及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具体影响;
(3)请你公司说明征收事项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以及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因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为负值,你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 2023 年三季度末,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91亿元。你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晚间披露《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债务豁免关联交易的公告》等公告,拟接受控股股东相关债务豁免10.58亿元。
请你公司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政府补助、土地征收、债务豁免规避终止上市的情形,并充分提示相关终止上市风险。
4.请你公司提供涉及上述政府补助、土地征收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知情期间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5.请你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会计处理、会计确认规范性,以及是否符合有关会计准则规定予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 1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