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金银河股票代码:3006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通讯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91号A1第10层1002单元(仅限办公用途)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河”)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银河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金银河、上市公司、 公司 | 指 |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之行为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明智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659711115注册地址/通讯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91号A1第10层1002单元(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经营期限:2010年12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合伙人及其出资比例:天津宝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1%、李志勇7.68%、王学加5.12%、浙江商融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12%、罗叙丁3.46、李黔蓉3.38%、李鸿翔2.82%、柴国生2.56%、莫树灿2.56%、冯毅2.56%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李明智性别:男身份证件号码:4201061965********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号华师大**区**栋***房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职务: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解决自身资金需求。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1,101,935 | 14.87 | 9,553,035 | 9.2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 9,553,035 | 9.2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101,935 | 14.87 | - | - |
二、本次权益变动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1,101,935股,占当时总股本的
14.87%,经过历次减持、被动稀释等变动后,目前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变为9,553,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8%,累计变动比例为5.59%。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股数(股) | 占当期公司总股本比例(%) | 剩余持有股份占当期公司总股本比例(%) | 备注 |
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20/11/4-2020/11/5 | 539,500 | 0.7224 | 14.14 | |
集中竞价 | 2020/12/16-2021/3/25 | 962,300 | 1.2885 | 12.85 | ||
集中竞价 | 2021/10/25 | 47,100 | 0.0619 | 12.43 | ||
被动稀释 | 2021/6/19-2022/2/24 | - | - | 11.22 | 因可转债转股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被动稀释 | 2023/12/29 | - | - | 9.28 | 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合计 | - | - | 1,548,900 | 5.59 |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7-87323386
3、联系人:何伟谦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宝云路6号 |
股票简称 | 金银河 | 股票代码 | 30061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州市黄埔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91号A1第10层1002单元(仅限办公用途)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11,101,935股 合计持股比例:14.8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9,553,035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9.2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0年11月4日-2023年12月29日 方式:集中竞价、被动稀释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没有其他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此页无正文,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