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1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 | 2023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采购硅橡胶制品、弹簧、金属件等材料 | 3,000,000.00 | 2,940,963.19 |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线束、塑料件、安费诺排线等产品 | 150,000.00 | 183,735.23 |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其他 | 房屋租赁 | 375,000.00 | 375,000.00 | |
合计 | - | 3,525,000.00 | 3,499,698.42 | - |
注:上表所示2023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具体金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购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公司向上海实升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线束、塑料件、安费诺排线等产品不超过15.00万元;
公司向高建珍租赁房屋不超过37.50万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周豪良、高建珍、周威迪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期权0票。
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74%,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2%且未超过3,000.00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与其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交易的决策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此关联交易预计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2%且未超过3,000.00万元,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威贸电子本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