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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8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2024年度单日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等因素影响,理财投资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鉴于公司经营的行业特点,日常经营中常有一定的临时性资金沉淀,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2024年度单日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临时沉淀的自有闲置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券商收益凭证、报价回购、固定收益类产品、国债逆回购、基金、信托、债券等产品。

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具有良好资质、征信高的金融机构。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委托理财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确定委托理财金额与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024年度单日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委托理财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金融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 公司已制定《金融理财管理规定》,对公司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相关部门将及时跟踪分析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委托理财期间,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 公司风控、审计等部门负责对所投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审计、监督,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依据相关监管规定,披露委托理财的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核算原则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临时沉淀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收益及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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