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发出通知,于2023年12月27日于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公司综合楼806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由余健华先生主持,监事郑毅钊先生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二、关于工业联合诉讼案意向和解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余健华、林颖、万鹤群、梁大衡、刘戈锐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