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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水电: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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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22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育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架构重构,人员进行调整,因工作原因,卢大鹏先生、陈鹏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张育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张育民先生简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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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马春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架构重构,人员进行调整,因工作原因,卢大鹏先生、陈鹏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马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马春生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雪美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架构重构,人员进行调整,因工作原因,卢大鹏先生、陈鹏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李雪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李雪美女士简历见附件。

四、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戴智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架构重构,人员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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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原因,卢大鹏先生、陈鹏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戴智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戴智波先生简历见附件。

五、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白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架构重构,人员进行调整,因工作原因,卢大鹏先生、陈鹏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股东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白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白力先生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提名张育民先生、马春生先生、李雪美女士、戴智波先生、白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意见,详见2023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提名张育民先生、马春生先生、李雪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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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智波先生、白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六、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备案事宜。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修改后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案》。

七、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改。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修改后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八、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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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改。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修改后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九、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荆门一汶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以自有资金287万元收购荆门一汶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一汶”)100%股权,荆门一汶继续履行尚未支付的EPC合同金额7,826.12万元。股权收购完成后,东南粤水电全资控股荆门一汶,并拥有湖北省荆门京山市产业园内四个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19.07MW。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荆门一汶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十、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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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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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育民,男,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州市邮政局副局长,广东邮政物流配送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广东邮政物流局局长、广东邮政速递局局长、广东邮政速递服务公司总经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现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育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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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马春生,男,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第一测设队副队长、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院长、法定代表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协会会长。

马春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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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3.李雪美,女,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79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团委书记兼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广东省源大水利水电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广州市荔湾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东省党的建设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总工会第十四届常务委员、广东省妇女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

李雪美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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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4.戴智波,男,197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会计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会计师、董事、副总经理,沈阳粤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珠海省安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广东广安华隧电气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腾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腾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结算中心)副部长、部长。现任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建鑫投融资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建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省粤东三江连通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东建工财务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戴智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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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5.白力,男,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199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新闻处副处长、处长(期间挂职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兼任北京市金融街建设指挥部党组书记、常务副总指挥),中国人民银行团委书记(司局级)等职务。现任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白力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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