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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8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3-148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五楼青羊厅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2人,代表股份2,827,541,2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20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465,310,5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23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1人,代表股份362,230,7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96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3人,代表股份361,391,8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95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6,473,6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2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5人,代表股份354,918,2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807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希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0,816,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76%;反对30,249,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23%;弃权3,7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667,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760%;反对30,249,6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229%;弃权3,7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持有“希望转债”的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农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希望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9,973,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985%;反对36,323,9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76%;弃权104,772,3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1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824,3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457%;反对36,323,9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344%;弃权104,772,3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199%。

持有“希望转2”的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农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盈峰转债精选债券型私募投资基金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337,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1367%;反对36,293,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5%;弃权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025,3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9371%;反对36,293,4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427%;弃权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巍、刘畅、刘永好已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白羽肉禽业务引进战略投资者暨转让部分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6,321,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9%;反对1,146,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5%;弃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172,2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25%;反对1,146,4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72%;弃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71,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57%;反对1,159,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5%;弃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159,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89%;反对1,159,4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08%;弃权7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巍、刘畅、刘永好已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后新增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670,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34%;反对5,961,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168%;弃权73,0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357,7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303%;反对5,961,1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95%;弃权73,0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巍、刘畅、刘永好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美竹、徐婧婕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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