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现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获确认的2022年度税前薪酬其余部分披露如下:
姓 名 | 职 务 | 2022年度税前薪酬其余部分 (人民币万元) |
董铁峰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级) | 30.40 |
曲 亮 | 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 | 30.40 |
齐 晔 | 党委委员、副行长 | 46.44 |
杨兵兵 | 党委委员、副行长、风险责任人 | 29.69 |
张旭阳 | 董事会秘书、首席业务总监 | — |
卢 鸿 | 原党委委员、监事长、股东监事、 工会委员会主席 | 50.25 |
伍崇宽 | 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级)、工会委员会主席 | 10.26 |
赵 陵 | 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 15.28 |
注:1、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本行执行董事、监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2022年度本行上述人员延期支付的绩效薪酬总额为人民币575.38万元。
2、上述金额均按照任职时间、实际薪酬发放时间进行计算。
3、本行原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付万军先生2022年度薪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定,目前尚未最终确定。
4、上述人员2022年度任职情况请参见本行2022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