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恭运先生拟自2023年12月18日(含)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恭运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3年12月26日,张恭运先生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710,000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9,76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恭运先生。
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张恭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976,6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2%。
3. 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张恭运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无其它增持计划。
4. 张恭运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2.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 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12月18日(含)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6.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7. 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 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承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6日,张恭运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1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89%,合计增持金额19,76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张恭运 | 240,976,678 | 30.12% | 241,686,678 | 30.21% |
四、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2. 张恭运先生确认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张恭运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张恭运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具体意见于2023年12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恭运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结果告知函》。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