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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股份: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8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
普通股股东人数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98,754,53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98,754,53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1.815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1.815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克家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负责

人王斌先生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倪俊骥先生、陈晓纯女士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74,360,00099.99991300.0001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98,754,40099.99991300.0001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市场分割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74,360,00099.99991300.0001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98,754,40099.99991300.00010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5.01选举邱克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98,737,20099.9941
5.02选举陈伟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98,737,20099.9941
5.03选举中間和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98,737,20099.9941
5.04选举曹文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98,737,20099.9941

6.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6.01选举倪一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98,737,20099.9941
6.02选举刘国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98,737,20099.9941
6.03选举王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298,737,20099.9941

事会独立董事

7.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7.01选举肖梦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98,737,20099.9941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730,40099.99241300.007600.0000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730,40099.99241300.007600.0000
3关于终止《市场分割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1,730,40099.99241300.007600.0000
5.01选举邱克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713,20098.9985
5.02选举陈伟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713,20098.9985
5.03选举中間和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713,20098.9985
5.04选举曹文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713,20098.9985
6.01选举倪一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713,20098.9985
6.02选举刘国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713,20098.9985
6.03选举王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1,713,20098.9985
7.01选举肖梦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1,713,20098.9985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3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株式会社T&KTOKA已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本次会议的议案1至议案4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5至议案7均为累积投票议案,以上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倪俊骥先生、陈晓纯女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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