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1、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欣旺达动力”)的全资子公司山东欣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欣旺达”)因“欣旺达山东枣庄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配套项目(一期)”业务发展需要,拟将该项目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30亿元(含)额度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含)10年。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授信额度及具体授信银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士全权与银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与此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2、欣旺达动力的全资孙公司欣捷安汽车电子(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捷安茂名”)因“新能源汽车电子BMS生产项目一期”的投资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将该项目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14亿元(含)额度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含)10年。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授信额度及具体授信银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士全权与银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与此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3、欣旺达动力的控股子公司湖北东昱欣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北东昱欣晟”)因自身经营需要,拟将自有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银行等机构申请人民币不超过4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含)10年。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授信额度及具体授信银行等机构。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士全权与银行等机构协商确定,并签订与此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4、欣旺达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欣旺达”)因自身经营需要,拟将自有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银行等机构申请人民币不超过
3.2亿元(含)额度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含)10年。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授信额度及具体授信银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士全权与银行等机构协商确定,并签订与此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本次抵押贷款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山东欣旺达、欣捷安茂名、湖北东昱欣晟、浙江欣旺达(以下统称“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以自有资产抵押贷款,是出于子公司自身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抵押贷款将用于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自身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三、本次抵押贷款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事项的风险可控。
公司及子公司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是出于子公司自身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抵押贷款将用于项目建设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子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董事会同意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事项。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