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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8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规定。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罗新华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在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超过三家,经过慎重考虑,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其所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罗新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罗新华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无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罗新华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关职责。截止目前,罗新华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罗新华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罗新华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推荐王攀娜(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

王攀娜具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在会计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工作经验,具备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王攀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攀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经查验,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候选人具备相关规则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同意推选王攀娜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推选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攀娜的有关资料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简历附件:

王攀娜,女,1980年5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博士、教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管理学博士、四川大学与重庆银行联合培养经济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MBA 导师。2018年6月至今,任职于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现任会计系主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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