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丁伟芬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1)。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