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合理预计,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投资”)、神木县香水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水河矿业”)分别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均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规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拟分别与陕煤集团、恒源投资、香水河矿业、财务公司续签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同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与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益化工”)签署《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拟与陕西善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美保理”)签署《保理服务协议》。
证券代码:601568 |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 公告编号:2023-054 |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及《关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孙俊良、孙志忠、吉秀峰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关联董事吉秀峰对《关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回避表决,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陕煤集团将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及《关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恒源投资、孙俊良将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前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及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
2.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财务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该等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公允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4.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及《关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发生金额 | 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本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陕煤集团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10,000.00 | 73,233.36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实际采购量下降。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 | 110,000.00 | 66,306.52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实际采购量下降。 | ||
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 | 90,000.00 | 36,221.85 | 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电石炉停炉2台,电石总 |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发生金额 | 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产能减少约60%,故采购量下降。 | |||||
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 | 135,000.00 | 14,919.75 | 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合作至2023年3月,后期未合作,故采购量下降。 | ||
陕煤运销集团榆中销售有限公司 | 96,000.00 | 11,593.27 | 陕煤运销集团榆中销售有限公司合作至2023年3月,后期未合作,故采购量下降。 | ||
秦岭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10,000.00 | 80,307.46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实际采购量下降。 | ||
陕煤集团所属其他企业 | 15,400.00 | 2,361.77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实际采购量下降。 | ||
小计 | 766,400.00 | 284,943.98 | - | ||
恒源投资 | 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 | 140,000.00 | 76,712.31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实际采购量下降。 | |
陕西亚华煤电集团锦界热电有限公司 | 10,000.00 | 0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在陕西亚华煤电集团锦界热电有限公司采购原料。 | ||
小计 | 150,000.00 | 76,712.31 | - | ||
香水河矿业 | 1,500.00 | 0 | - | ||
小计 | 1,500.00 | 0 | - | ||
本公司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 | 1,300.00 | 1,324.58 | - | |
小计 | 1,300.00 | 1,324.58 | - | ||
本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陕煤集团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 20,550.00 | 9,246.78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需求量下降,故销售额低于预计。 |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 | 8,851.66 | - | ||
陕煤集团所属其他企业 | 33,150.00 | 17,323.05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实际销售量下降。 | ||
小计 | 61,700.00 | 35,421.49 | - | ||
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 | 500.00 | 198.37 | - |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发生金额 | 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业 | |||||
小计 | 500.00 | 198.37 | - | ||
本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陕西广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神木分公司 | 9,950.00 | 1,903.63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合作至2023年3月,后期未合作,故交易额下降。 | |
陕西铜川煤矿建设有限公司 | 9,000.00 | 7,739.16 | - | ||
陕煤集团及其所属企业 | 8,300.00 | 2,881.14 | - | ||
小计 | 27,250.00 | 12,523.93 | - | ||
本公司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陕煤集团 | 陕西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陕西生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75.55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合作至2023年6月,后期未合作,故交易额下降。 |
小计 | 300.00 | 75.55 | - | ||
本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陕煤集团 | 财务公司 | 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上限为100,000.00 | 94,590.26 | - |
小计 | 100,000.00 | 94,590.26 | - | ||
本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 陕煤集团 | 财务公司 | 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上限为150,000.00 | 0 | - |
小计 | 150,000.00 | 0 | - | ||
本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应收票据日最高存量 | 陕煤集团 | 财务公司 | 200,000.00 | 89,316.70 | - |
小计 | 200,000.00 | 89,316.70 | - | ||
本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应付票据日最高余额 | 陕煤集团 | 财务公司 | 200,000.00 | 0 | - |
小计 | 200,000.00 | 0 | - | ||
合计 | 1,658,950.00 | 595,107.17 | - |
注:上述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本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陕煤集团 | 秦岭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60,000.00 | 70.00 | 80,307.46 | 43.08 |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采购量增加。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10,000.00 | 15.00 | 73,233.36 | 14.25 |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采购量增加。 |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 | 110,000.00 | 15.00 | 66,306.52 | 12.91 |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采购量增加。 | ||
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 | 90,000.00 | 13.00 | 36,221.85 | 7.05 |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采购量增加。 | ||
陕煤集团所属其他企业 | 9,100.00 | - | 2,361.77 | - | - | ||
小计 | 579,100.00 | - | 258,430.96 | - | - | ||
恒源投资 | 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 | 130,000.00 | 17.00 | 76,712.31 | 14.93 |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采购量增加。 | |
恒源投资所属其他企业 | 5,000.00 | - | - | - | - | ||
小计 | 135,000.00 | - | 76,712.31 | - | - |
香水河矿业
香水河矿业 | 5,000.00 | 2.80 | 0 | - |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开展合作。 | ||
小计 | 5,000.00 | - | 0 | - | - | ||
精益化工 | 400.00 | 40.00 | 311.25 | 35.83 | |||
小计 | 400.00 | - | 311.25 | - | - | ||
本公司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 | 1,500.00 | - | 1,324.58 | - | - | |
小计 | 1,500.00 | - | 1,324.58 | - | - | ||
本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陕煤集团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 17,550.00 | 7.00 | 9,246.78 | 3.96 |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业务合作量增加。 |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200.00 | 60.00 | 8,851.66 | 49.97 |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业务合作量增加。 |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 | 7,060.00 | 2.00 | 3,276.30 | 1.42 |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业务合作量增加。 | ||
陕煤集团所属其他企业 | 26,500.00 | - | 14,046.75 | - | - | ||
小计 | 63,310.00 | - | 35,421.49 | - | - | ||
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 | 510.00 | - | 198.37 | - | - | ||
小计 | 510.00 | - | 198.37 | - | - | ||
精益化工 | 560.00 | 0.10 | 170.39 | 0.07 | - | ||
小计 | 560.00 | - | 170.39 | - | - | ||
香水河矿业 | 50.00 | 0.02 | 11.15 | 0.01 | - | ||
小计 | 50.00 | - | 11.15 | - | - | ||
本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陕煤集团 | 陕西铜川煤矿建设有限公司 | 9,000.00 | 13.00 | 7,739.16 | 11.90 | |
陕煤集团所属其他企业 | 12,500.00 | - | 4,784.77 | - | - |
小计
小计 | 21,500.00 | - | 12,523.93 | - | - | ||
本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陕煤集团及其所属企业 | 50.00 | - | 6.38 | - | - | |
小计 | 50.00 | - | 6.38 | - | - | ||
本公司在关联人的存续应付账款保理业务 | 陕煤集团 | 善美保理 | 每日余额最高上限为30,000.00 | - | - | - | - |
小计 | 30,000.00 | - | - | - | - | ||
本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陕煤集团 | 财务公司 | 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上限为150,000.00 | - | 94,590.26 | - | - |
小计 | 150,000.00 | - | 94,590.26 | - | - | ||
本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 陕煤集团 | 财务公司 | 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上限为200,000.00 | - | 0 | - | - |
小计 | 200,000.00 | - | 0 | - | - | ||
本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应收票据日最高存量 | 陕煤集团 | 财务公司 | 250,000.00 | - | 89,316.70 | - | - |
小计 | 250,000.00 | - | 89,316.70 | - | - | ||
本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应付票据日最高余额 | 陕煤集团 | 财务公司 | 250,000.00 | - | 0 | - | - |
小计 | 250,000.00 | - | 0 | - | - | ||
合计 | 1,686,980.00 | - | 569,017.77 | - | - |
注:上述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陕煤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625687785
成立时间:2004年2月19日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东长安街636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琪注册资本:1,018,000万元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煤化工产品、化学肥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与修理;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煤及伴生矿物深加工;矿山工程及工业和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矿井(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材销售;气体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火工、公路运输;物资仓储;高科技产业;农林业;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中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田地质勘察、气体产品制造、公路运输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陕煤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7,227.46亿元,净资产为2,494.1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49%;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03.68亿元,实现净利润441.86亿元。
公司与陕煤集团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陕煤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陕煤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秦岭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秦岭数科”)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秦岭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2MAC4U4F7XD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0日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舟六路与航拓路十字东南丝路慧谷商业街区1号楼4层C409-D04法定代表人:孙正文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秦岭数科42%股权。秦岭数科成立于2022年12月10日,无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公司与秦岭数科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秦岭数科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秦岭数科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能源发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694924805N成立时间:2009年10月19日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柠条塔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张进峰注册资本:139,934.67万元经营范围:组织半焦(兰炭)、煤焦油、焦炉尾气、电石及电力、石灰产品、硫酸铵、石灰石粉(脱硫剂)、生石灰粉(脱硫剂)、碳材除尘粉、氧化镁等的生产与销售及相关废旧物资的销售;进出口贸易;煤化工技术的研发及煤化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神木能源发展4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神木能源发展经审计总资产为336,726.06万元,净资产为237,361.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9.51%;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74,087.70万元,实现净利润26,481.39万元。
公司与神木能源发展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能源发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能源发展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电化发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562219223W
成立时间:2010年9月13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店塔镇草垛山村
法定代表人:刘伏生注册资本:46,706万元经营范围:电石、水泥、建材、型煤、电力的生产与销售;供热;混煤分离筛选;块煤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大数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神木电化发展
59.17%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神木电化发展经审计总资产为241,846.53万元,净资产为8,870.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33%;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3,914.50万元,实现净利润-116.77万元。公司与神木电化发展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电化发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电化发展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洁能”)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新元洁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25671304988
成立时间:2011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海则庙乡郭家峁村
法定代表人:范建林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灰和石膏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新元洁能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元洁能经审计总资产为391,968.05万元,净资产为68,891.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42%;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9,870.63万元,实现净利润5,287.83万元。
公司与新元洁能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新元洁能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新元洁能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六)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天元化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76632501XX
成立时间:2005年8月25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毛世强
注册资本:21,455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炼焦;煤制品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持有神木天元化工45%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神木天元化工经审计总资产为358,474.08万元,净资产为169,247.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79%;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0,434.65万元,实现净利润4,485.81万元。公司与神木天元化工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天元化工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天元化工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七)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富油”)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794117621M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6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元南路
法定代表人:马忠印
注册资本:22,2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神木富油55%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神木富油经审计总资产为525,421.39万元,净资产为-131,434.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5.02%;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9,369.05万元,实现净利润-56,326.25万元。
公司与神木富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神木富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神木富油为公司控股股东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八)陕西铜川煤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煤矿建设”)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铜川煤矿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02211461690
成立时间:1992年7月13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红旗街崇文巷
法定代表人:赵敬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住房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煤集团控制的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铜川煤矿建设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铜川煤矿建设经审计总资产为89,278.9万元,净资产为20,11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47%;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1,638.1万元,实现净利润3,591.3万元。
公司与铜川煤矿建设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铜川煤矿建设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铜川煤矿建设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九)善美保理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善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6U8HA76Y
成立时间:2017年9月29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西安国际港务区陆港大厦8层0806-136室
法定代表人:刘晓燕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持有善美保理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善美保理经审计总资产为36.37亿元,净资产为11.3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8.74%;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5亿元,实现净利润0.34亿元。
善美保理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财务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98794107W成立时间:2012年7月3日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化集团大楼四层法定代表人:杨璇注册资本:30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许可证、资质证经营的凭许可证、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5.60%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471.61亿元,净资产为43.2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0.84%;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77亿元,实现净利润2.61亿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一)恒源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7552298905
成立时间:1998年1月10日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诚信路3号恒源集团大厦20楼法定代表人:孙志忠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恒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孙恒。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源投资经审计总资产为896,763.58万元,净资产为772,396.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87%;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05.53万元,实现净利润304,359.67万元。公司与恒源投资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恒源投资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孙恒,孙恒为公司董事孙俊良之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
(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二)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投资电化”)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恒源投资集团电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7588044835
成立时间:2001年4月2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神府经济开发区神树塔小区
法定代表人:曹宇鹏
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焦炭、电石、硅铁、白灰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恒源投资持有恒源投资电化100%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源投资电化经审计总资产为124,094.78万元,净资产为82,168.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79%;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9,877.30万元,实现净利润98,979.44万元。
公司与恒源投资电化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恒源投资电化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恒源投资电化为恒源投资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三)香水河矿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神木县香水河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984015773
成立时间:2009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镇黄土庙村香水河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矿山工程建设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神府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香水河矿业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香水河矿业经审计总资产为131,282.76万元,净资产为103,069.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1.49%;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5,000.34万元,
实现净利润88,285.47万元。公司与香水河矿业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香水河矿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香水河矿业为公司董事孙志忠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四)精益化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MA703AYG0F
成立时间:2016年8月8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常懿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炼焦;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铁合金冶炼;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益化工35.5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精益化工经审计总资产为576,990.75万元,净资产98,963.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85%;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1,726.09万元,实现净利润-44,627.01万元。
公司与精益化工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精益化工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精益化工为公司董事孙志忠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和设备、接受工程劳务和综合服务,与恒源投资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与善美保理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善美保理为公司提供保理服务,与香水河矿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与精益化工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原料、材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该等交易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依据公司与陕煤集团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与陕煤集团(含陕煤集团所属企业,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间就生产元素及原料供应、生产辅助服务进行互供,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与陕煤集团相互间的产品和服务包括:1)生产元素及原料供应类:陕煤集团向公司提供电石、电煤、块煤、焦煤、白灰、与氯碱生产有关的设备及配件、劳保用品、信息系统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公司向陕煤集团提供聚氯乙烯、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2)生产辅助服务类:陕煤集团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仓储、维修及保养服务、委托销售、商品期货经纪服务、建筑工程服务、职工培训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及其它相关或类似产品及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
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4年1月1日。
2.公司与恒源投资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依据公司与恒源投资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与恒源投资(含恒源投资所属企业,下同)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恒源投资与公司相互间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恒源投资向公司提供电石、原煤、块煤、蒸汽、焦煤、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公司向恒源投资提供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4年1月1日。
3.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依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1)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对公司提供担保;4)吸收公司的存款;5)办理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6)为公司办理票据签发、承兑及贴现服务;7)办理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向公司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9)承销公司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企业债券;10)办理经批准的保险经纪业务;11)提供公司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服务;12)根据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公司提供不同主题的金融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13)其他服务: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2)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陕煤集团同类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3)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如有),亦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陕煤集团同类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4)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3)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届满之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续展三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4)协议自下列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3)财务公司有权机关批准本协议;4)2024年1月1日。
4.公司与善美保理签署的《保理服务协议》
依据公司与善美保理签署的《保理服务协议》,善美保理向公司提供保理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善美保理向公司提供的保理服务内容为:善美保理建设并运营“善美E融”平台,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可在“善美E融”平台向其供应商开立单笔或多笔基于双方合同项下应付账款的电子信用凭证(以下简称“善美融单”)。善美融单到期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供应商作为善美融单持有人可将其进行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向善美保理申请善美融单融资;善美融单到期时,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善美E融”平台的通知按时足额向善美融单持有人支付应付账款。
(2)善美保理在为公司提供保理服务业务时,承诺在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照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商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难以询得时,融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浮动。
(3)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届满之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续展三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4)协议自下列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3)善美保理有权机关批准本协议;4)2024年1月1日。
5.公司与香水河矿业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供应协议》
依据公司与香水河矿业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供应协议》,香水河矿业向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产品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香水河矿业向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面煤、原煤、块煤、焦煤、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公司向香水河提供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4年1月1日。
6.公司与精益化工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供应协议》
依据公司与精益化工签署的《产品及服务供应协议》,精益化工向公司(含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产品和服务,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精益化工向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原煤、块煤、甲醇、氨水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公司向精益化工提供烧碱、盐酸、次氯酸钠、水泥、煤焦油、白灰及其它相关或类似的生产元素及原料以及相关配套等服务。
(2)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1)凡
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协议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5)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3)协议有效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年。
(4)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生效: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2)双方在本协议上加盖公章;3)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4)2024年1月1日。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合理预计,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