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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8

股票简称:宏润建设 股票代码:002062

(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1-1-1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2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

1、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已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认购对象尚未确定,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1-1-3

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330,75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权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2,422.3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6、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1-1-4

9、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决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公司原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采取了相应措施,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但所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和作出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七、本公司董事会声明”之“(一)公司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相关章节。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宏润建设主要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新能源开发业务和房地产开发。

受到全球经济疲软等多种因素影响,未来经济发展面临多种风险与挑战。在未来国内经济增长不及预期的情形下,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宏观层面的国家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经济政策及地方层面的地方财政预算、市政建设规划等均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较大影响。若在经济下行的基础上,国家的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业绩表现带来负面影响。

(二)经营资质相关风险

公司为拥有双特双甲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具体业务领域,公司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1-1-5

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资质。

为取得并维持相关的经营资质,公司及下属企业必须遵守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足够数量的合格人员、符合要求的工程业绩、达到标准的资本规模、遵守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定等。若无法符合相关要求,则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经营资质或许可证可能会被暂停、吊销,或在到期时不能及时续期,从而直接影响公司承接相关工程的能力,产生市场地位下降、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减少的风险。

(三)未来业绩增长不力的风险

2022年及2023年1-9月,受公司建筑主业正常生产经营时长较上年同期减少和因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杭州轨道交通市场总体份额减少等影响,工程项目总量和施工进度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公司收入同比下降,相关影响非持续性影响,不会造成短期内不可逆转的下滑。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以及行业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仍将可能出现下滑的风险。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可能导致股权结构不稳定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宏润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郑宏舫合计被质押27,1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4%,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对外投资。若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大幅恶化、市场剧烈波动或发生其他不可控事件,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质押股份全部被强制平仓或质押状态无法解除,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五)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20年至2023年1-9月,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占收入比重分别为50.03%、

53.05%、37.91%和47.36%。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且集中在江浙沪地区,其他地区业务开展较为缓慢,对区域市场依赖度较高,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六)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施工周期较长,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目前的生产经

1-1-6

营资金主要来源于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单一。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公司按合并报表计算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7.63%、78.26%、73.34%和71.09%,合并报表显示负债总额分别为1,319,692.96万元、1,434,733.27万元、1,201,693.44万元和1,096,489.04万元。这与公司所处工程施工行业的项目承揽、施工周期、项目竣工结算模式等有关。目前除自有资金外,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或上游企业的商业信用,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若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资金需求持续增加,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和偿债风险可能加大。

(七)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较大风险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之和分别为659,362.77万元、786,746.06万元、747,476.77万元及661,479.4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8.95%、55.35%、58.29%及

56.16%,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公司已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若未来发生重大不利或突发性事件,如发生合同纠纷、项目长期中止、合同终止、客户履约能力和意愿发生不利变化以及项目完工后长期无法验收等情况,或者公司不能持续加强和完善应收款项的控制与管理,将对公司资金周转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并存在一定的减值风险。

(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控制风险

施工企业具有点多、面广、分散的行业特点。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一定质量及安全风险,包括公路施工风险、桥梁作业风险、隧道施工风险、地下结构施工风险等。

建筑行业普遍采取的是项目经理制,公司已针对建筑行业特点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管理制度,但仍有可能因为点多面广、项目实施周期变化、履行管控不到位、信息反馈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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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股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地降低股东的投资风险。但是,股票市场中的股价不仅受到公司经营环境、盈利能力以及公司所在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将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区域发展前景、投资者信心、通货膨胀、重大突发事件等多种不可预知因素的影响而上下波动,造成潜在的投资风险。

1-1-8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情况 ...... 2

二、重大风险提示 ...... 4

释 义 ...... 11

一、常用词语释义 ...... 11

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 ...... 12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13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5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5

五、公司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47

六、公司业务资质情况 ...... 70

七、公司的核心技术情况 ...... 71

八、最近一期不存在业绩下滑 ...... 72

九、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72

十、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73

十一、发行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 75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86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86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86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87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88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89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89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90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90

1-1-9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90

三、公司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111

四、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情况 ...... 112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或战略发展的关系 ...... 112

六、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 ...... 113

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说明 ...... 114

八、实施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 115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15

十、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1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17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17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17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11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17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19

一、市场风险 ...... 119

二、经营风险 ...... 120

三、财务风险 ...... 12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 122

五、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123

六、其他风险 ...... 124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25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25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28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 129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 130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31

1-1-10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32

七、本公司董事会声明 ...... 134

1-1-11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宏润建设、发行人、上市公司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甬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宁波宏嘉宁波宏嘉建设有限公司
全景置业浙江全景置业有限公司
杭绍台(合伙)台州杭绍台高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榕信水务福建榕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源信水务福建源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宏润控股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晶澳科技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隆基绿能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晶科能源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日升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宏宏宁波宏宏贸易有限公司
宏润地产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泰阳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青海宏润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刚察无限刚察无限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刚察祯阳刚察祯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无锡宏诚无锡宏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9月
A股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经公司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行为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说明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1-12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

双特双甲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双特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建筑行业双甲级资质
EPC英文Engineering(工程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PPP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投融资项目(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PERC钝化发射极和背面电池技术(Passivated Emitter and Rear Cell)
TOPCon钝化解除太阳能电池(Tunnel Oxide Passivated Contact)
HJT、异质结晶体硅异质结太阳电池(Heterojunction Technology)
CPIA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IEA国际能源组织(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本募集说明书合计数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该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1-13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ongrun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宏润建设
股票代码002062
法定代表人郑宏舫
注册资本1,102,500,000.00元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9日
上市时间2006年8月16日
注册地址象山县丹城镇建设东路26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
邮政编码200235
电话号码021-64081888
传真号码021-64702666
电子信箱hrir@chinahongrun.com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艺园林绿化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建设监理;装卸劳务;机械及机电设备设计、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安装、租赁、维修、技术开发及咨询;建筑机械设备、水泥制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零部件、金属材料的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1-14

注:郑宏舫自愿放弃其在宏润建设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中的提案权和表决权。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总数(万股)持股比例(%)
1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37,717.6034.21
2郑宏舫13,708.4912.43
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5,518.765.01
4葛立敏2,300.002.09
5李张敏1,250.801.13
6赵熙逸1,111.191.01
7严帮吉957.220.87
8郑建国738.520.67
9尹芳达700.420.64
10何秀永600.410.54
合计64,603.4158.6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宏润控股直接持有公司34.21%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宏润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1-1-15

公司名称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730159400C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城象山港路1111号
成立时间2001年7月31日
经营期限2001年7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恩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建筑机械、水泥制品、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服装、针织品、针织原料、轻纺原料批发、零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煤碳及制品批发(煤碳及制品批发仅限办公无储存);塑料制品批发;橡胶制品批发;燃料油批发(除轻质燃料油);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证类化工产品);停车服务(限分支机构);供应链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

郑宏舫现直接持有公司12.43%的股份,通过宏润控股控制公司34.21%的股份。综上,郑宏舫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46.64%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郑宏舫,男,195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身份证号码330225********321X,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武康路******。199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01年7月至今任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属于E48土木工程建筑业。

(一)土木工程建筑业

1、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性组织

(1)行业主管部门

发行人所处行业涉及的主要监管部门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

1-1-16

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等。

名称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我国发展改革工作部署部门,研究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拟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提出中长期产业发展导向和指导性意见等,履行宏观调控与管理职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我国建设方面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主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对建设项目的经济技术标准管理;制定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对行业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
交通运输部负责提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部为我国安全生产主要监察部门,协调指挥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管理、研究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资源,制定相关规章和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国家投资形成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产。

(2)行业自律性组织

中国建筑业协会是全国各地区、部门从事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有关专业人士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要负责制定、修改、完善行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协助政府组织开展行业的质量管理等相关工作。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法规类别法规名称规范内容
资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对中国建筑企业进行了分类的资质管理,建筑企业需要持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且在相应资质范围内从事业务。
招投标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对工程项目的招标业务进行了规定。
质量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区分规定了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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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法规名称规范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对工程安全生产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部分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对土木工程建筑业的其他事项进行了规定。

(2)行业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及地方政府陆续推出各类规划、政策,对土木工程建筑业的发展给予指导、支持与鼓励。其直接、间接相关的政策、标准列示如下:

发布时间颁发机构政策、规划及会议相关内容
2022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工具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
2022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对标2035年远景目标,初步形成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框架,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建筑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建造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加速建筑业由大向强转变,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2021年12月国务院《“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6轴7廊8通道”主骨架布局,构建完善以“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为骨干,以综合交通枢纽为支点,以快速网、干线网、基础网多层次网络为依托的综合交通网络,加快推荐存量网络提质增效,聚焦中西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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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颁发机构政策、规划及会议相关内容
精准补齐网络短板,稳步提高通达深度,畅通网络微循环。
2022年1月国务院 办公厅《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完善多式联运骨干通道。强化规划统筹引领,提高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和建设水平,加快建设以“6轴7廊8通道”主骨架为重点的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货运枢纽布局建设。健全港区、园区等集疏运体系。
2021年11月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形审批”等行为。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形式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2021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的通知》通过整治工作,到2022年6月底,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招标投标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招投标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
2021年5月交通运输部《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相关部署,突出交通运输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和服务性作用,进一步促进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交通强国建设基础。
2021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建设轨道上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加快规划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支持其他有条件城市群合理规划建设城际轨道交通。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和衔接高效的综合货运枢纽,促进各类交通方式无缝接驳、便捷换乘。
2021年3月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级铁路发展规划包括铁路中长期规划和铁路五年发展规划。铁路中长期规划主要明确发展战略、网络骨架、通道功能等,确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为铁路长远发展留出空间。铁路五年发展规划主要明确发展任务、项目安排、建设标准等,安排铁路规划建设阶段性工作。国家级铁路发展规划要合理布局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优化高速铁路与普速铁路结构,促进客运与货运协调发展。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水平。建立完善现代化工程建设和运行质量寿命周期安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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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颁发机构政策、规划及会议相关内容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完善综合运输大通道、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网络,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提高农村和边境地区交通通达深度。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
2019年7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公路网络。到2035年,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体系完备、治理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有效支撑交通强国建设。到2050年,农村交通更加安全便捷、智能高效、绿色低碳,充分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出行的需求,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2018年10月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加快启动一批国家高速公路网待贯通路段项目和对“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地方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推进重点省区沿边公路建设。
2017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加快促进建筑产业升级,增强产业建造创新能力,做好销键型脚手架及支撑架等10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全面提升建筑业技术水平。
2017年2月国务院《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建设顺畅便捷的公路网。完善国家公路网,加快国家高速公路剩余路段建设,推进扩容路段建设,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建设经济干线公路、口岸公路、港口集疏运公路、旅游公路和国边防公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2017年2月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限制和淘汰落后、危险工艺工法,保障生产施工安全。积极支持建筑业科研工作,大幅提高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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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发展趋势与竞争格局

(1)行业发展趋势

建筑业作为基础性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与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建筑业也同步经历了高速发展的过程,我国建筑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巩固。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自2009年以来,我国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始终保持在6.5%以上。2022年全年全社会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已达8.34万亿元,同比增长5.9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89%,详情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之一,其内部细分业务构成较为稳定。房屋建筑业及土木工程建筑业贡献了国内建筑业大部分产值。2009年至2021年,房屋建筑业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在60%上下波动,土木工程建筑业占比在2014年下滑至24.98%后,逐步上升至2021年的28.53%。其中,土木工程建筑业产值主要由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构成。2012年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产值占土木工程建筑业产值63.63%,随后逐步提升。2020年、2021年,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产值占土木工程建筑业产值比重为69.45%和68.36%。详情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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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建筑业统计年鉴

数据来源:中国建筑业统计年鉴

随着建筑业的稳定增长,市场逐步向行业优势企业集中,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专业等独特优势的大型建筑企业日益显示出竞争优势。特级、一级专业总包建筑业企业产值由2013年的9.30万亿元攀升至2021年的18.69万亿元,占总包建筑产值比重由64.10%提升至70.04%,行业实现快速发展。根据《“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到2025年,完成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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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产值构成(亿元)

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其他房屋建筑业占比土木工程建筑业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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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建筑业产值构成(亿元)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工矿工程建筑其他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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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成为建筑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之一。

(2)行业竞争格局

建筑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市场规模庞大,进入门槛低,企业数量众多,经营业务单一。在我国,随着多种所有制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建筑行业整体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建筑业已处于完全竞争状态。但依旧存在产能结构不平衡及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在低端市场及普通小型项目领域,市场竞争激烈,利润水平较低;在高端或特型、大型项目领域,存在较高的资金、资质、品牌等进入壁垒,市场竞争者较少,利润水平相对较高。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化水平相对较高,建筑业市场环境较好,市场容量及规模高于全国其他地区。

中国建筑业竞争格局中主要包括三类企业:

一是在行业内占据主导地位的大型央企、地方国企建筑企业。其中央企建筑企业包括: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央企建筑企业资质全、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并具有侧重的专业建筑领域,拥有全国性的竞争优势。此外,各省、市、自治区国有控股的建筑工程集团及路桥公司为代表的地方建筑企业拥有地方性竞争优势,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具有明显的区域优势。

二是民营建筑企业龙头。民营建筑龙头企业利用市场化运作理念、灵活的机制、以及对区域市场的深耕,形成了较强的局部区域竞争优势。以宏润建设、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区域内民营建筑龙头企业成为我国建筑行业竞争格局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三是跨国建筑公司。随着我国逐步深入参与全球经济链条,跨国建筑企业逐步进入中国市场。跨国建筑公司凭借资本、技术、信息、装备等方面的优势,在高端建筑领域拥有较强的竞争力。但总体而言,跨国建筑企业在国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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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

4、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资质壁垒

我们国家实施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和资质审批制度,以限制建筑行业内企业的数量。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符合资质等级许可的限制才能从事建筑活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明确了建筑业企业申请从业资质所必须满足的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方面的要求。中国建筑企业按专业类别和级别进行区分,经审查合格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

(2)资金壁垒

建筑行业的企业需要符合规定的净资产、收入和银行授信额度等指标才能获得相关资质。此外,企业在项目投标和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项目建设期间需要经常垫付一定的资金用于购置或租赁工程机械、原材料、支付人员工资等,工程竣工后还要占用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建筑行业的特点决定了企业在项目展业、设备采购、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支付和占用大量的资金。因此,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成为进入该行业的一个主要障碍。

(3)施工业绩及专业技术壁垒

在申请建筑企业资质时,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丰富的施工经验不仅是必须考虑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业主在招标时特别关注的因素。那些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企业往往能够为业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而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管理经验和数量,则决定着企业在同一时间内可以承接的施工工程数量、难度和利润水平。

5、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建筑业的投资主要依靠固定资产投资,这种投资受国民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在经济发展低迷时期,政府通常会鼓励固定资产投资、促进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以及水电建设行业等的发展,以此刺激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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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但是,一旦经济增长过热,通货膨胀压力加大,政府就会调控产业投资比例,减少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进而影响公路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投资总额,整个行业也会出现低谷期。

建筑行业的区域性特点与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程度密切相关,例如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的工程建设市场规模相对较大,而中西部等省份的建筑市场规模相对较小。然而,随着中西部省份的经济发展,工程建设行业的区域性差异正在逐步缩小。尽管如此,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对本地建筑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同,建筑市场仍然存在一定的区域分割现象。此外,水泥等建筑原材料存在运输半径的限制,受当地资源丰富程度、基础交通设施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原材料采购成本会存在一定的区域性波动特征。

由于工程施工通常在露天环境下进行,施工进度很容易受气候条件的影响。恶劣的气候条件比如冬季低温、雨雪天等,会导致施工进度受到延迟或者停滞。此外,春节前后为工程施工淡季。这些原因导致了工程施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6、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

土木工程建筑行业的上游主要是原材料供应商(如混凝土、水泥、钢筋等)、劳务供应商、工程机械供应商、辅助材料供应商等。上游产业的市场化水平相对较高,市场供应充足。

下游产业主要涉及房地产、市政工程、公共设施、港口、工业厂房等领域,下游产业的稳定发展为土木工程建筑行业提供了机遇。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城乡建设力度的加大,建设用地规模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这有力地推动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中国政府加大对保障房、城市地铁、轻轨交通、城际高铁、公路桥梁、隧道、城市地下空间、机场和港口等设施的投资力度,进一步促进了该行业的持续发展。

7、发行人的竞争情况

(1)主要竞争对手

建筑施工行业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参与者众多,市场竞争激烈。由于该行业规模巨大,而集中度较低,各个企业都侧重不同的细分领域,因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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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个同行业竞争对手之间的直接竞争并不是非常突出。

公司面对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大型国有建筑集团企业,如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

(2)发行人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公司是较早具备轨道交通、公路桥梁、市政高架、地下空间及综合管廊、房屋建筑、生态环保等施工技术和施工经验的企业,拥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与突出的业绩。公司业务遍及全国多个省市,曾承建上海南北高架、延安路高架、徐浦大桥、浦东国际机场主进场高架、世博会、虹桥枢纽、上海轨道交通17号线、杭州市紫金港路工程、杭州亚帆中心、杭州地铁2号线、广州轨道交通21号线、兰州市深安黄河大桥等多个标志性工程项目。依托丰富的项目经验、良好的企业信誉、优良的施工质量、稳健的经营理念,公司在业内树立了良好口碑。

2)质量优势

质量是施工企业的生命,公司已经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近几年,公司在上海、浙江、江苏和广东等地的成功经营与公司施工工程的高质量是密切相关的。公司的质量方针是“诚信守法,提供满意服务;全员参与,建造一流工程;持续改进,树立宏润品牌”。

3)人才优势

公司管理人员变动较小,核心人员基本留在公司。在长期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公司锻炼和培养了一支具备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善于解决技术难题的队伍,能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施工技术人员在现场操作能力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为公司对外承揽用常规施工方法难以解决的高难度施工工程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同时,该部分人员对公司重点区域市场相当熟悉,对业务承揽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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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优势公司作为具有双特双甲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结合承建的重大工程项目,通过持续研发形成了一批引领国内建筑科技行业的领先技术。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获有效发明专利授权2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82项。主编行业标准3项,参编标准22项。公司科技项目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上海市、浙江省、宁波市科技一等奖以及中施企协、教育部、浙江省建筑业协会、中国铁道学会、中国机械工业科技奖等荣誉。

(3)发行人竞争劣势

1)市场分布较为集中,对于区域市场的依赖度较大宏润建设的收入来源以华东地区为主。报告期内,来自于华东地区的收入来源占营业收入总额的84%以上,其他地区业务开展较为缓慢,对区域市场的依赖度较高。

2)相比少数大型国有建筑集团存在差距宏润建设相较于一些国有大型建筑企业而言,总体实力较为薄弱,面对一些超大规模、超高难度项目的竞标活动时,会处于不利的地位。大型央企建筑集团具有较强的平台优势,宏润建设需要加强与央企集团的战略合作,引入核心合作伙伴,缩小与大型央企集团的差距,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和商业机会。3)公司净资产规模偏小,缺乏较大规模的融资能力资金壁垒是建筑行业主要进入壁垒之一。受限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宏润建设的大规模融资能力相比大型国有企业存在一定差距,在争取大型项目承包中劣势明显。建筑行业资本需求高、人员培训和技术研发需要大量投资,宏润建设资本实力不足,影响业务拓展和规模发展,进一步影响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

(二)光伏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随着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逐年递减,能源问题成为制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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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光伏作为清洁、安全和可靠的可再生能源,逐渐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光伏行业将在未来能源领域占据重要地位。

(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光伏行业的主要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其职能具体如下:

名称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我国发展改革工作部署部门,研究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拟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提出中长期产业发展导向和指导性意见等,履行宏观调控与管理职能。
国家能源局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2)行业自律性组织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是光伏行业自律组织,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国家一级协会,于2014年在北京成立,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包括:完善光伏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内公平竞争,推动会员单位间技术交流与合作,发挥政企沟通桥梁作用等。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名称发文单位发布日期相关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国家 能源局2020年4月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12月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10月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鼓励、支持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12月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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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发文单位发布日期相关内容
等节能建筑。
5《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务院2005年12月积极扶持和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鼓励石油替代资源和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推进洁净煤技术产业化,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
6《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2005年5月加强电力监管,规范电力监管行为,完善电力监管制度,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依法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电力事业健康发展。

(2)行业主要行业政策

发布时间颁发机构政策、规划及会议相关内容
2022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等五部委《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培育风电+、光伏+等多种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多层级多时间尺度多能互补协同优化。推进新建厂房和公共建筑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支持农(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复合开发,推动光伏与5G基站、大数据中心融合发展及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领域应用。
2022年5月财政部《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优化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推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推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体系,壮大光伏电力生产型消费者群体。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鼓励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等安装光伏或太阳能热利用设施。
2022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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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颁发机构政策、规划及会议相关内容
地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动屋顶光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建设。
2021年10月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集中力量开展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大容量风电、高效光伏、大功率液化天然气发动机、大容量储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创新。
2021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2021年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
2021年5月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
2020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结算规则:光伏发电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32000小时、26000小时和22000小时。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2020年竞价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在所在资源区小时数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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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发展趋势与竞争格局

(1)国内光伏行业发展趋势

1)中国光伏应用市场位居世界前列,市场前景广阔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13年我国光伏市场实现新增装机容量

10.90GW,随后该市场保持了持续增长态势。在“5·31政策”和竞价政策的影响下,2018、2019年的国内新增装机总量虽有下降,但仍旧保持在30GW以上,并在2020年实现反弹。我国光伏市场2022年新增装机容量达到

87.41GW,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36.3GW,分布式光伏51.11GW。户用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25.25GW,同比增长17.3%。

2013-2022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容量(GW)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尽管我国光伏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但现阶段我国能源结构仍以传统能源为主。根据国务院2021年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2022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委相继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将大力发展光伏产业作为实现双碳战略的重要途径。

2)产业集中度显著提高

随着光伏市场的蓬勃发展,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逐渐崛起。这些企业以其在资金、技术、成本和渠道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扩大规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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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随着二三线小型企业和具有落后产能的企业逐渐被淘汰或整合,产业链中的各环节的集中度也逐渐提高。2022年中国光伏组件Top10企业出货量合计超过240GW,同比增长60%左右,在全球光伏组件需求中的占比提升到90%以上,光伏产业的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3)产业链布局完整,生产制造向全球化推进在行业政策的支持和全球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我国的光伏产业链技术不断升级,已经形成了包含高纯多晶硅生产、拉棒/铸锭、硅片生产、电池片生产、组件生产、光伏发电系统建造和运营等环节在内的完整产业链,并在全球范围内占有较高的行业规模优势。此外,为了拓展海外市场,各环节的龙头企业在东南亚、美国、欧洲等地区进行生产制造布局,积极拓展海外投资和境外并购,推动国际光伏生产格局的发展。

4)N型技术崭露头角,引领下一代技术发展方向随着以PERC为代表的P型电池的转换效率逐渐逼近理论上限,光伏行业正加速技术迭代,将产研重心放到了以TOPCon等为代表的N型电池上。N型电池采用了新型的设计和制造工艺,其在转换效率、双面率、温度系数等参数上均优于目前市场中主流的P型电池,是下一代电池技术。相较于PERC电池技术,TOPCon增加了硼扩、隧穿氧化层沉积等工序,可在原电池设备制程基础上进行改造,是现有PERC产能转型的主要选择。

5)光伏应用进一步多元、多样化;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近年来,基于光资源的广泛分布和光伏发电应用灵活性等特点,我国光伏发电在应用场景上与不同行业相结合的跨界融合趋势愈发凸显,水光互补、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应用模式不断推广。未来,随着光伏发电在各领域应用的逐步深入,“光伏+制氢”“光伏+5G通信”“光伏+新能源汽车”“光伏+建筑”“光伏+煤改电”等应用将进一步多样化。光伏应用的多元、多样化将进一步拓展光伏市场的需求空间。不同于大型集中式电站,分布式电站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电站具有选址灵活、建设周期短、就地消纳、因地制宜的特点。可有效解决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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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的长距离传送问题和并网压力,是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

(2)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光伏行业的竞争格局呈现出龙头企业崛起和中小型企业逐渐淘汰的趋势。市场规模增长放缓,同行竞争激烈,加之国家政策支持的优势逐渐减弱,中国光伏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但仍有部分企业以其技术、质量、规模等方面的优势争夺市场份额。

隆基绿能、晶澳科技、晶科能源、天合光能、东方日升等行业龙头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这些企业拥有较为成熟的技术研发和生产能力,规模较大,在销售渠道、品牌影响力、资金实力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在新能源领域的高速创新和变革中,这些龙头企业能够快速跟进、不断适应,逐渐占据市场。

4、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光伏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各个生产环节均有其特定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与之相匹配的先进生产设备。同时光伏行业产品升级换代速度快,龙头企业通过不断的技术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并降低制造成本,从而维持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2)资金壁垒

光伏行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包括投资建设光伏电站、购买光伏材料和设备、资金流动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投入。硅片、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生产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规模效应显著。对于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来说,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是进入光伏行业的重要难关。

(3)人才壁垒

在光伏电池行业飞速发展的情况下,国内院校毕业的相关专业人才无法满足企业对专业技能人才的要求。同时,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时间内培养、引进符合光伏电池生产、研发所需的技术人才。因此,早期进入光伏行业的企业在人才培养和储备方面拥有优势,形成了对新进者的人才资源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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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过往业绩壁垒

随着全球光伏行业的飞速发展,太阳能光伏组件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装备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下游客户在选购光伏产品或服务时会考虑产品价格、质量、供应稳定性和技术指导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更偏向于那些较早进入行业,有着丰富过往业绩和良好品牌形象的企业。

5、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随着光伏产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光伏发电成本不断下降,部分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了“平价上网”。政策驱动因素对光伏行业发展的影响正在逐步降低,市场驱动因素将成为推动光伏行业发展的主要力量。未来,随着光伏行业的逐步成熟,行业的周期性特征将逐渐减弱,行业内生增长模式将使得光伏产业实现平稳增长。

(2)区域性

高纯晶硅制造是一个电力消耗量很大的过程,因此企业常常选择电价较低的地区建厂以降低生产成本,导致光伏行业存在着一定的地域集中性。国内光伏厂商的产能主要集中在电价较低的地区,如新疆、内蒙古、四川等地。

与此不同的是,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生产不受明显的区域性限制,因此相对于高纯晶硅制造而言,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生产可以更加分散和分布。

(3)季节性

对于高纯晶硅制造行业而言,在设备停工后重新启动需要付出较高的成本,因此在非特殊情况下,设备不会停产,因此该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因素。

与此不同的是,太阳能电池及组件行业的发展情况直接取决于下游光伏发电市场的繁荣程度。在实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之前,国家和地区的光伏补贴政策不断动态调整,一般以6月30日或12月31日作为时间节点。如果在该时间节点前完成电站项目,则可以按照之前或当年的政策获得更好的政府补贴,导致出现电站“抢装潮”,因此光伏发电行业及太阳能电池行业呈现出一定的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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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性。然而,近年来,由于光伏行业技术的成熟和政策的稳定,行业的季节性已经逐渐减弱。

6、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

光伏产业链从上到下依次为:晶体硅料的生产和硅棒、硅锭、硅片的加工制作,光伏电池和光伏电池组件的制作,光伏应用(包括电站项目开发、电站系统的集成和运营)。

7、发行人的竞争情况

光伏行业发展迅速但市场竞争激烈。行业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及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宏润建设作为新能源领域的新进入者,面临的竞争对手包括隆基绿能、晶澳科技、晶科能源、天合光能、东方日升等行业龙头。

(1)隆基绿能

隆基绿能成立于2000年,于2012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

601012),主要从事单晶硅棒、硅片、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2年度,隆基绿能实现营业收入1,289.98亿元,实现净利润147.63亿元,其中太阳能组件营业收入为848.49亿元,实现单晶组件出货量46.76GW,其中对外销售46.08GW。

(2)晶澳科技

晶澳科技成立于2000年,于2019年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

002459),主营业务为硅片、太阳能电池及太阳能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等。2022年度,晶澳科技实现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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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89亿元,实现净利润55.40亿元,其中光伏组件营业收入为703.45亿元,组件出货量达39.75GW。

(3)晶科能源

晶科能源成立于2006年,于2022年12月在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代码:

688223),业务涵盖了优质的硅锭,硅片,电池片生产以及高效单多晶光伏组件制造。2022年度,晶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826.76亿元,实现净利润29.36亿元,向全球发送46.39GW太阳能产品,其中光伏组件44.33GW。

(4)天合光能

天合光能成立于1997年,于2020年6月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599),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统产品和光伏电站的设计和运营,智能微网及多能系统的开发和销售以及能源云平台运营等。2022年度,天合光能实现营业收入850.52亿元,实现净利润36.53亿元,其中光伏组件营业收入为631.05亿元,组件销量达35,014MW。

(5)东方日升

东方日升成立于2002年,2010年9月在深圳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118),是一家专业从事于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电池发电技术应用产品和太阳能终端应用产品及集成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的高新技术生产型企业。2022年度,东方日升实现营业收入293.85亿元,其中光伏组件年产能为25GW。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情况

宏润建设主要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新能源开发业务和房地产开发。

宏润建设拥有双特双甲资质,在建设轨道交通、公路桥梁、市政高架、地下空间及综合管廊、房屋建筑、生态环保等工程项目中拥有丰富的投资建设经验与突出的业绩,树立了宏润品牌的良好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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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建筑施工及基础设施投资业务387,121.9985.40%569,697.2365.49%954,954.6392.52%1,049,494.4192.74%
保障房开发业务3,126.140.69%158,943.9618.27%5,510.180.53%618.710.05%
商品房开发业务47,320.2310.44%125,175.7414.39%55,696.945.40%67,188.045.94%
光伏业务10,837.222.39%11,267.461.30%10,782.121.04%10,488.990.93%
其他业务4,883.391.08%4,803.690.55%5,206.560.50%3,867.140.34%
合计453,288.97100.00%869,888.08100.00%1,032,150.43100.00%1,131,657.2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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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建设施工业务

确认项 目 信 息 收 集

项 目 信 息 收 集工 程 项 目 投 标

工 程 项 目 投 标签 订 施 工 合 同

签 订 施 工 合 同项 目 施 工 策 划

项 目 施 工 策 划

建项目

术资料准

施工

资源配

工现场准

备项 目 施 工

项 目 施 工竣 工 验 收

竣 工 验 收结 算 交 付

结 算 交 付回 访 保 修

回 访 保 修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主管部门、质检站

审定审核报批

审核报批监控、签认

监控、签认组织、签认、备案

组织、签认、备案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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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基坑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图

(2)隧道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图

测量定位预降水措施

基坑加固施工

基坑加固施工基坑土方开挖

底板砼施工垫层砼施工基坑土方开挖

结构施工

结构施工结构封顶回填土施工

基坑围护施工

基坑围护施工防渗施工

竣工验收防渗施工

地下连续墙

地下连续墙地基加固基坑开、支护

预降水措施

预降水措施端头井施工

端头井施工盾构安装

盾构始发盾构安装

盾构推进

盾构到达盾构推进

盾构拆除

盾构拆除结构施工完毕装饰施工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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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道路(公路)工程工艺流程图

(4)桥梁工程工艺流程图

测量定位压实度检验

垫层施工

压实度检验基层施工垫层施工

面层施工

面层施工弯沉值测试竣工验收

土路基施工

土路基施工土路基处理

土路基处理测量定位

测量定位承台施工

立柱施工

梁体施工桥墩台施工立柱施工

桥面系施工

桥面系施工竣工验收

桩基施工

桩基施工围堰施工

围堰施工围堰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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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房屋建筑施工工艺流程图

测量定位支架施工

支架施工模板施工

模板施工钢筋施工

钢筋施工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桩基施工

桩基施工主体结构施工

主体结构施工屋面施工

装饰施工屋面施工

砼施工

砼施工设备安装

设备安装基础施工与塔吊安装

基础施工与塔吊安装塔吊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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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产业务流程图

项目调查论证项目土地取得

项目土地取得成立项目公司并设立职能部门

成立项目公司并设立职能部门项目策划、方案设计审批

项目策划、方案设计审批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房地产预售

房地产预售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房屋交付与产证办理

房屋交付与产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土地出让合同签署

土地出让合同签署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办理

商品房大产证办理完毕后过户给小业

主;公租房直接过户给用房单位;动迁安置房由是购买单位(各市区的建委等)与宏润建设签订购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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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光伏电站业务流程图

(三)主要经营模式

1、建筑施工业务经营模式

为调动分公司、项目经营管理部等下属单位的积极性,严格控制工程施工成本,公司对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采用了经营管理责任制的方式。公司直接控制各工程业务的承接,以及各下属单位具体实施的工程项目及相应业主的工程决算财务结算,根据项目的成本绩效情况决定各项目的奖惩结算。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强化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控制,公司与下属单位签订经营管理责任协议书,明确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安全、技术、预算、合约及财务等全面控制。

(1)销售模式

公司作为总承包企业,主要通过在市政公用工程、轨道交通施工、房屋建筑工程等施工项目的招投标中竞标取得工程项目。

(2)生产模式

1)施工总承包

公司作为总包方直接与业主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负责整个工程的所有分项工程及各个专业工程的施工任务。总包方保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满足业主及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业主方负责支付工程进度款。此外,总包方可以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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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监督,对于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负责。在项目结束阶段,公司作为总包方向业主提交各项工程资料,业主及其委托的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业主方与公司根据验收情况对项目进行结算。2)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是目前主流的总承包模式。公司作为总包企业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PPP(公私合伙制,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模式)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模式利用公司自身资源整合及投融资能力,将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以投资带动总承包,向业主方提供项目投融资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

PPP模式中,公司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合作:政府相关主体不拥有或经营该项目,而是通过给予特许经营权或某些融资扶持作为项目建设、开发的支持。公司和政府代表合作成立项目公司,以合同形式确定各自的出资比例和形式。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实施者,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直至最后的移交。项目公司主要职能包括投标与谈判、项目开发、运营和移交、确保项目的服务质量等。当项目特许期结束,经营权或所有权转移时,项目公司进行清算并解散。

(3)采购模式

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沥青和砂石等是公司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原材料。公司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供应方式根据采购主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可分为甲方指定供应商和公司自行采购的两种方式。

1)甲方指定供应商

此种模式下,由业主决定3-5家供应商及相应的材料价格、付款方式。公司作为施工方,负责原材料的接收和使用。一般情况下,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即明确约定业主供料的相关条款。公司在采购环节的自主性受到一定限制,在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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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过程中,按照标书或合同所约定的数量、品牌、规格等内容进行验收和确认,主要负责把控原材料的数量与质量。根据合同约定不同,相应货款或由公司支付或由甲方在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2)公司自行采购公司根据项目现场需求或合同(标书)约定自行采购现场施工所需原材料,由公司承担施工原材料的成本。项目部门在公司采购制度的规范下,进行采购前的市场调查,考察供应商的质量、价格、供货能力,根据实际项目需要约定结算及付款方式。

2、房地产业务

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以商品住宅及保障房业务为主。公司以自主开发为主,以合资或合作开发为辅。公司主要采用预收房款和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宏润建设作为“双特双甲”企业,房建业务均由宏润建设施工总承包。在销售方面,公司采用以自主销售为主。

3、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模式

公司通过下属光伏电站项目子公司进行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运营,并将所生产的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

(四)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建筑施工及基础设施投资业务387,121.9985.40%569,697.2365.49%
保障房开发业务3,126.140.69%158,943.9618.27%
商品房开发业务47,320.2310.44%125,175.7414.39%
光伏业务10,837.222.39%11,267.461.30%
其他业务4,883.391.08%4,803.690.55%
合计453,288.97100.00%869,888.0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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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建筑施工及基础设施投资业务954,954.6392.52%1,049,494.4192.74%
保障房开发业务5,510.180.53%618.710.05%
商品房开发业务55,696.945.40%67,188.045.94%
光伏业务10,782.121.04%10,488.990.93%
其他业务5,206.560.50%3,867.140.34%
合计1,032,150.43100.00%1,131,657.28100.00%

1、建筑施工业务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建筑施工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房建项目80,178.68163,961.85156,271.17139,154.24
市政项目177,940.70237,756.31326,833.93314,552.75
轨交项目129,002.61167,979.07471,849.53595,787.42
合计387,121.99569,697.23954,954.631,049,494.41

发行人施工项目的单价根据施工内容、施工工法、施工难度、施工地质条件等确定,并随着主要原材料如混凝土、水泥、钢筋等价格变化而变化。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

(1)原材料、劳务价格

公司在进行投标前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劳务用量和原材料,并对劳务分包方、主要原材料如混凝土、水泥、钢筋等进行询价,由于上述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施工价格波动也较大。

(2)施工方案

根据不同的项目特点制定不同的施工方案,不同的施工工法、施工难度和施工地质条件都会对施工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

2、房地产业务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房产项目销售收入受房产项目销售时点、项目所在地区、周边配套不同而存在差异。详情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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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平方米、万元

项目业态项目所在位置可售 面积累计销售 面积2023年1-9月收入2022年收入2021年收入2020年收入
政府保障房上海49.9949.683,126.14158,943.965,510.18618.71
保障房小计49.9949.683,126.14158,943.965,510.18618.71
商品住宅江苏21.7718.7437,586.83107,786.05415.19596.81
商品住宅浙江29.0526.58467.411,108.502,224.9523,985.68
商品住宅黑龙江63.3352.488,773.3415,850.3351,830.3139,950.03
商品住宅山东29.1328.55161.24426.10456.971,157.53
商铺湖南7.926.68331.414.76674.28710.88
商品住宅上海15.8815.88--95.24787.10
商品房小计167.09148.9147,320.23125,175.7455,696.9467,188.04
合计217.08198.6050,446.38284,119.7161,207.1167,806.75

截至2023年9月末,发行人已完工项目基本销售完毕。

3、光伏业务销售情况

公司的光伏业务收入主要由光伏发电收入构成,详情如下,其余为光伏组件销售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光伏发电业务8,828.5711,267.4610,782.1210,488.99

(五)采购情况

公司工程施工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钢材、水泥、木材、砂石等,其中,钢材、水泥等为主要原材料,其价格波动对建筑企业利润影响最大。

2017年至2022年末,全国钢材与水泥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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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耗用的主要能源是施工时耗用的电力,电力供应及价格情况随施工所在地区不同而发生改变,不同的工程项目耗用的电力不具可比性。

五、公司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30,451.4510,237.03-20,214.42
机器设备81,801.2452,697.2671.0429,032.94
电子设备845.57694.2562.8788.45
运输设备3,564.302,137.73423.101,003.47
专用设备74,190.1727,616.31-46,573.86
其他9,511.459,051.37-460.07
合计200,364.17102,433.96557.0197,373.21

1、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权属证书编号用途/类型坐落地址建筑面积(㎡)权利受限情况
1宏润建设象房权证丹城镇字第0115260号办公宁波市象山县丹城镇建设东路262号1幢922.86
2宏润建设沪房地青字(2003)第花园住宅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上海豪都国1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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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权属证书编号用途/类型坐落地址建筑面积(㎡)权利受限情况
002394号际花园1-41号
3宏润建设沪房地青字(2003)第002384号花园住宅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上海豪都国际花园1-34号189.14
4宏润建设沪房地青字(2003)第002383号花园住宅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上海豪都国际花园1-47号189.14
5宏润建设沪房地徐字(2005)第013581号居住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1000弄116号(201)52.55
6宏润建设沪房地徐字(2003)第009859号新工房2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1000弄116号(101、301-601、102、202-602、203-603)712.39
7宏润建设沪房地徐字(2001)第039303号新工房2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880弄47号1,512.20
8宏润建设粤(2020)佛高不动产权第0006843号住宅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218号湖光鹭影九街8号357.61
9宏润建设苏(2018)宁秦不动产权第0015727号商业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膺福街32号895.27
10宏润建设苏(2018)宁秦不动产权第0015743号商业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膺福街36号798.47
11宏润建设苏(2019)宁秦不动产权第0000042号商业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膺福街38号763.9
12宏润建设浙(2016)宁波市(江东)不动产权第0051900号办公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15-1278.48
13宏润建设浙(2016)宁波市(江东)不动产权第0051722号办公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15-2103.91
14宏润建设浙(2016)宁波市(江东)不动产权第0051714号办公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15-3107.55
15宏润建设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007922号房屋:住宅广州市从化区雨华一街1号101房212.22
16宏润建设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房屋:住宅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畔溪一街41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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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权属证书编号用途/类型坐落地址建筑面积(㎡)权利受限情况
09007947号号203房
17宏润建设沪(2023)松字 不动产权第013818号店铺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雅辉路255号1_2层222.73
18宏润建设沪(2023)松字 不动产权第013820号店铺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佳路279号1_2层201.47
19宏润建设沪(2023)松字 不动产权第013821号店铺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佳路281号1层56.42
20宏润建设沪(2023)松字 不动产权第013823号店铺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佳路283号1层140.62
21宏润建设沪(2023)松字 不动产权第013825号店铺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佳路285号1层76.47
22宏润建设沪(2023)松字 不动产权第013824号店铺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佳路287号1层112.52
23宏润建设沪(2023)松字 不动产权第013817号店铺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佳路289号1层94.43
24宏润建设沪(2023)松字 不动产权第013819号店铺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佳路333弄180号101室62.92
25宏润建设琼(2023)陵水县 不动产权第0008392号住宅海南省陵水县英州镇清水湾旅游度假区蔚蓝高尔夫A04区一期低层住宅独立E3-23号268.72
26上海置业沪(2018)宝字不动产权第001509号店铺上海市宝山区顾北路501号258.74
27上海置业沪(2018)宝字不动产权第001506号店铺上海市宝山区顾北路503号163.45
28上海置业沪(2018)宝字不动产权第001507号店铺上海市宝山区顾北路505号246.64
29上海置业沪(2018)宝字不动产权第001503号店铺上海市宝山区顾北路507号1,378.44
30上海置业沪(2018)宝字不动产权第001500号店铺上海市宝山区顾北路509号229.67
31上海置业沪房地徐字办公、特上海市徐汇区龙12,315.00

1-1-50

序号所有权人权属证书编号用途/类型坐落地址建筑面积(㎡)权利受限情况
(2010)第014545号种用途漕路200弄28号
32上海置业沪房地徐字(2015)第006834号会所上海市徐汇区田东路258弄4号2,419.45
33上海置业沪(2023)长字不动产权第002738号居住上海市长宁区伊犁南路500弄13号1002室326.81
34上海泰阳沪(2019)松字不动产权第015711号居住上海市松江区长兴路98弄80号302室91.04
35上海泰阳沪(2019)松字不动产权第015708号居住上海市松江区长兴路98弄84号302室91.04
36上海泰阳沪(2019)松字不动产权第015693号居住上海市松江区长兴路98弄84号402室91.04
37上海泰阳沪(2019)松字不动产权第015354号居住上海市松江区长兴路98弄84号403室91.04
38上海泰阳沪(2019)松字不动产权第015694号居住上海市松江区长兴路98弄84号503室91.04
39上海宏加沪房地松字(2013)第027070号工厂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舟路9号15,407.16
40青海宏润青(2020)刚察县不动产权第0000373号商业服务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泉吉乡扎苏合村光伏发电园区1,231.83

2、房产租赁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面积(㎡)房屋地址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1宏润建设宁波剑光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104.00宁波市海曙区鄞州大道西段777号商务楼三楼办公2022.01.01-2025.01.31
2宏润建设楼仙虎1,699.60宁波市高新区杨木碶路666号和美诚广场27号17层办公2023.01.01-2023.12.31

1-1-51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权人权证号坐落地址面积(㎡)用途
1宏润建设象国用1999第01-0911号宁波市象山县丹城镇建设路262号306.94住宅用地
2宏润建设沪房地青字(2003)第002394号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上海豪都国际花园1-41号390.01住宅用地
3宏润建设沪房地青字(2003)第002384号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上海豪都国际花园1-34号363.93住宅用地
4宏润建设沪房地青字(2003)第002383号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上海豪都国际花园1-47号366.38住宅用地
5宏润建设沪房地徐字(2005)第013581号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1000弄116号(201)29.20住宅用地
6宏润建设沪房地徐字(2003)第009859号上海市徐汇区华泾路1000弄116号(101、301-601、102、202-602、203-603)437.60住宅用地
7宏润建设沪房地徐字(2001)第039303号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880弄47号795.00住宅用地
8宏润建设粤(2020)佛高不动产权第0006843号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218号湖光鹭影九街8号56,539.12 [注1]城镇住宅用地
9宏润建设苏(2018)宁秦不动产权第0015727号南京市秦淮区膺福街32号59,899.90 [注1]批发零售用地
10宏润建设苏(2018)宁秦不动产权第0015743号南京市秦淮区膺福街36号59,899.90 [注1]批发零售用地
11宏润建设苏(2019)宁秦不动产权第0000042号南京市秦淮区膺福街38号59,899.90 [注1]批发零售用地
12宏润建设浙(2016)宁波市(江东)不动产权第0051900号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15-124.59商务金融用地
13宏润建设浙(2016)宁波市(江东)不动产权第0051722号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15-29.17商务金融用地
14宏润建设浙(2016)宁波市(江东)不动产权第0051714号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15-39.50商务金融用地
15上海置业沪2018(宝)字不动产权第001509号上海市宝山区顾北路501号33,302.00 [注1]住宅用地
16上海置业沪2018(宝)字不动产权第001506号上海市宝山区顾北路503号33,302.00 [注1]住宅用地
17上海置业沪2018(宝)字不动产权第001507号上海市宝山区顾北路505号33,302.00 [注1]住宅用地
18上海置业沪2018(宝)字不动产权第001503号上海市宝山区顾北路507号33,302.00 [注1]住宅用地
19上海置业沪2018(宝)字不动上海市宝山区顾北路509号33,302.00住宅用地

1-1-52

序号使用权人权证号坐落地址面积(㎡)用途
产权第001500号[注1]
20上海置业沪房地徐字(2010)第014545号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200弄28号3,459.20办公用地
21上海置业沪房地徐字(2015)第006834号上海市徐汇区田东路258弄4号39,257.00 [注1]住宅用地
22上海置业沪(2023)长字不动产权第002738号上海市长宁区伊犁南路500弄13号1002室19,710.00 [注1]住宅用地
23上海杰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沪房地金字(2006)第000525号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长安、王圩村地块 (47/2丘)73,578.80工业用地
24上海泰阳沪(2023)闵字不动产权第021887号[注2]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71街坊22/2丘12,660.40科研设计用地
25上海泰阳沪(2019)松字不动产权第015711号上海市松江区长兴路98弄80号302室107,338.00 [注1]商品住宅
26上海泰阳沪(2019)松字不动产权第015708号上海市松江区长兴路98弄84号302室107,338.00 [注1]商品住宅
27上海泰阳沪(2019)松字不动产权第015693号上海市松江区长兴路98弄84号402室107,338.00 [注1]商品住宅
28上海泰阳沪(2019)松字不动产权第015354号上海市松江区长兴路98弄84号403室107,338.00 [注1]商品住宅
29上海泰阳沪(2019)松字不动产权第015694号上海市松江区长兴路98弄84号503室107,338.00 [注1]商品住宅
30上海宏加沪房地松字(2013)第027070号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舟路9号24,892.00一类工业用地
31刚察无限青(2020)刚察县不动产权第0000369号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泉吉乡扎苏合村光伏发电园区476,521.90公共设施用地
32刚察祯阳青(2020)刚察县不动产权第0000370号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泉吉乡扎苏合村光伏发电园区238,073.20公共设施用地
33刚察祯阳刚国用(2016划)第05-02号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 泉吉乡切吉村263,728.00公共设施用地
34青海宏润青(2020)刚察县不动产权第0000373号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泉吉乡扎苏合村光伏发电园区23,861.20公共设施用地
35青海宏润刚国用(2016划)第05-03号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泉吉乡切吉村264,972.00公共设施用地
36宏润建设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007922号广州市从化区雨化一街1号101房442,215.82 [注1]住宅用地
37宏润建设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007947号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畔溪一街4号203房442,215.82 [注1]住宅用地
38宏润建设沪(2023)松字不动产权第013818号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雅辉路255号1_2层11,955.70 [注1]普通商品房
39宏润建设沪(2023)松字不动产权第013820号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佳路279号11,955.70 [注1]普通商品房
40宏润建设沪(2023)松字不动产权第013821号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佳路281号11,955.70 [注1]普通商品房

1-1-53

序号使用权人权证号坐落地址面积(㎡)用途
41宏润建设沪(2023)松字不动产权第013823号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佳路283号11,955.70 [注1]普通商品房
42宏润建设沪(2023)松字不动产权第013825号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佳路285号11,955.70 [注1]普通商品房
43宏润建设沪(2023)松字不动产权第013824号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佳路287号11,955.70 [注1]普通商品房
44宏润建设沪(2023)松字不动产权第013817号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佳路289号11,955.70 [注1]普通商品房
45宏润建设沪(2023)松字不动产权第013819号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佳路333弄180号101室11,955.70 [注1]普通商品房
46宏润建设琼(2023)陵水县不动产权第0008392号海南省陵水县英州镇清水湾旅游度假区蔚蓝高尔夫A04区一期低层住宅独立E3-23号377,931.00 [注1]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注1:系指宗地面积。注2:原权属证书编号为“沪(2021)闵字不动产权第022488号”,于2023年5月23日办理了换证手续。

2、集体土地租赁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集体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面积(㎡)土地坐落租赁期限
1宏润建设宁波明嘉投资有限公司10,000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建庄村拆迁地块2022.02.10-2024.08.09

3、商标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享有下表所列商标,该等商标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1)发行人及子公司有效境内商标

序号商标名称所有权人注册号类别有效期至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1宏润建设127752612029.05.27申请取得
2宏润建设125407322029.03.13申请取得
3宏润建设124611232029.02.13申请取得
4宏润建设122816242028.12.06申请取得
5宏润建设124221652029.01.27申请取得

1-1-54

序号商标名称所有权人注册号类别有效期至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6宏润建设137950362030.03.27申请取得
7宏润建设123739872029.01.06申请取得
8宏润建设127944282029.05.27申请取得
9宏润建设125495792029.03.13申请取得
10宏润建设1239428102029.01.13申请取得
11宏润建设1259526122029.03.27申请取得
12宏润建设1233770132028.12.20申请取得
13宏润建设1232210142028.12.20申请取得
14宏润建设1238524152029.01.13申请取得
15宏润建设1236448162029.01.06申请取得
16宏润建设1250035172029.02.27申请取得
17宏润建设1244302182029.02.06申请取得
18宏润建设1250065192029.02.27申请取得
19宏润建设1282873202029.06.13申请取得
20宏润建设1238593212029.01.13申请取得
21宏润建设1242522222029.01.27申请取得
22宏润建设1265633232029.04.20申请取得
23宏润建设1265745242029.04.20申请取得
24宏润建设1232357262028.12.20申请取得
25宏润建设1242599272029.01.27申请取得
26宏润建设1228293282028.12.06申请取得
27宏润建设1255573322029.03.13申请取得

1-1-55

序号商标名称所有权人注册号类别有效期至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28宏润建设1233714342028.12.20申请取得
29宏润建设1235814362028.12.27申请取得
30宏润建设1231917372028.12.13申请取得
31宏润建设1239927382029.01.13申请取得
32宏润建设1221988392028.11.06申请取得
33宏润建设1231946402028.12.13申请取得
34宏润建设1229954412028.12.06申请取得
35宏润建设1227849422028.11.27申请取得
36宏润建设1255514112029.03.13申请取得
37宏润建设1241723312029.01.20申请取得
38宏润建设1251176302029.02.27申请取得
39上海泰阳420253972027.01.06申请取得
40上海泰阳347755692024.07.27申请取得
41上海泰阳3477554112024.10.06申请取得
42上海泰阳3477552422025.01.27申请取得
43上海泰阳420254072026.11.20申请取得
44上海泰阳347755792024.07.27申请取得
45上海泰阳3477555112024.10.06申请取得
46上海泰阳3477553422025.01.20申请取得

注:上表中第30及32号注册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处于“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状态。

(2)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

序号商标 名称所有权人国际注册号类别国别/地区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1上海泰阳10496509澳大利亚、英国、韩国、瑞典、比荷卢知识产权局、瑞士、意大利、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2030.05.11申请取得

1-1-56

(3)发行人及子公司有效境外商标

序号商标名称所有权人国际注册号类别国别/地区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1上海泰阳20807719澳大利亚2030.04.09申请取得
2上海泰阳M29020649西班牙2029.11.23申请取得
3上海泰阳36798299法国2029.09.29申请取得
4上海泰阳3020090576799德国2029.09.30申请取得
5上海泰阳9195402019巴西2031.06.08申请取得

4、专利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专利号名称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1宏润建设发明专利200710042906X现浇桥梁的模板托梁的支座2007.06.282009.07.01申请取得
2宏润建设发明专利2009100480366简支梁转换为连续梁的后浇隐盖梁施工工法2009.03.232011.02.09申请取得
3宏润建设发明专利2009102472129泡沫发生装置和泡沫发生方法2009.12.282013.04.10申请取得
4宏润建设发明专利2014102313373富水卵石地层中冲击钻成孔施工方法2014.05.282018.05.04申请取得
5宏润建设发明专利2014106678013一种在卵石层内盾构掘进施工的方法2014.11.202018.09.04申请取得
6宏润建设发明专利2015104586064暗挖地铁车站洞桩施工方法2015.07.302019.07.12申请取得
7宏润建设发明专利2016100052734一种钢桥面和钢箱拱肋安装方法2016.01.052018.10.26申请取得
8宏润建设发明专利2016103631902一种超深基坑地下连续墙施工 方法2016.06.202020.05.05申请取得
9宏润建设发明专利201610864139X一种广场地下连续墙施工方法2016.12.152020.05.05申请取得
10宏润建设发明专利2017102162413一种盾构同步注浆及二次注浆 工艺2017.04.052020.11.03申请取得
11宏润建设、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发明专利2018112196745大尺寸混凝土块的贯穿式裂缝的制造方法2018.10.192020.04.28申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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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专利号名称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铁科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12宏润建设发明专利2019105092021盾构施工的方法、用于盾构施工的防水和监测方法2019.06.142022.09.23申请取得
13宏润建设、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发明专利2020108720773一种高架桥综合交通枢纽通风照明系统2020.08.262021.11.09申请取得
1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3206603573新型盾构穿越区锚杆拆除装置2013.10.242014.07.02申请取得
15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3207925095用于地铁盾构隧道停冻拔管的热盐水循环及吹盐水系统2013.12.042014.09.24申请取得
1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0524290盾构机到达接收位置的辅助装置2014.01.262014.07.09申请取得
1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0505035叠交隧道或近距离施工隧道用支撑组件2014.01.262014.07.09申请取得
18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0513898拱形内衬顶板钢模板支撑系统2014.01.262014.07.09申请取得
19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1724491新型角钢框铁皮模板2014.04.102014.09.24申请取得
20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1720274新型抗浮锚索 装置2014.04.102015.03.04申请取得
21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1724472架设桥梁的三向移位器2014.04.102014.12.10申请取得
22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172026X高层建筑悬挑卸料平台2014.04.102014.09.24申请取得
23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207602X用于顶推临时支撑件拆除用的吊装设备2014.04.252014.12.17申请取得
2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2097666桥梁的现浇连续箱梁的伸缩缝系统及其伸缩缝2014.04.252014.11.19申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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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专利号名称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装置
25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2097670顶推用装配式箱型垫梁2014.04.252014.12.10申请取得
2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2794913长桩冲击钻成孔施工装置2014.05.282014.09.24申请取得
2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2788274一种用于复杂地层的盾构机刀盘2014.05.282014.09.24申请取得
28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2838292用于水平冻结法加固土体的冷冻机组2014.05.292014.12.10申请取得
29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2879108综合管沟的管节接缝的防水密封系统2014.05.292014.11.19申请取得
30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2864259架桥机曲线段架梁系统及架桥机曲线段架梁用支腿系统2014.05.292014.11.19申请取得
31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3578786预留盾构穿越复合式基坑围护 装置2014.06.302015.01.21申请取得
32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4204413988一种螺旋机防喷结构2014.08.062014.12.10申请取得
33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5200331945一种小导管注浆支护体系2015.01.162015.09.09申请取得
3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5200640281异型高立柱施工用系统以及钢筋定位系统2015.01.292015.12.16申请取得
35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5200640582建构筑物施工用通用性操作平台2015.01.292015.07.22申请取得
3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520063941X可变式模板承重系统2015.01.292015.07.22申请取得
3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5201573528大口径土压平衡顶管机刀盘2015.03.192015.12.16申请取得
38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5202175123大口径顶管机两级纠偏系统2015.04.102015.09.30申请取得
39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520325890324m便梁平台万能杆件支墩2015.05.192015.09.30申请取得
40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5203767443箱涵顶进支气管钻孔气垫系统2015.06.032015.12.16申请取得
41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5203767424用于万能杆件支架的钢模板2015.06.032015.12.16申请取得
42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5203767439新型土方运输箱2015.06.032015.12.09申请取得
43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520376809427米滑道梁2015.06.032015.10.14申请取得
4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5204854805一种滚动装置2015.07.072015.12.02申请取得

1-1-59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专利号名称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45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5204836991一种预应力锚杆装置2015.07.072015.12.16申请取得
4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5207585919盾构机过站推行装置2015.09.282016.02.24申请取得
4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5207600209盾构法隧道盾构机始发外置钢箱辅助止水装置2015.09.292016.02.24申请取得
48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6200087122一种防撞墩2016.01.052016.09.21申请取得
49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6200087048一种小净距盾构叠交隧道可控门型钢架2016.01.052016.06.29申请取得
50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6201356747承载能力50T滚动装置2016.02.232016.08.17申请取得
51宏润建设、同济大学实用新型2016201355956盾构机以及盾构开仓用支护装置2016.02.232016.11.23申请取得
52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6201355617钻孔灌注桩下放钢筋笼用定位器2016.02.232016.08.17申请取得
53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6204992462箱涵顶进喇叭口气垫系统2016.05.272016.12.07申请取得
5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6204991864用于盾构进出洞的基座设备2016.05.272016.12.07申请取得
55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6205003424用于盾构施工的落地牛腿轨枕2016.05.272016.12.07申请取得
5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6206791222泡沫发生系统2016.06.272017.01.04申请取得
5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6206653665盾构机的拼装机控制系统2016.06.272017.04.26申请取得
58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6206791241具有钢护筒支护装置的骑马井2016.06.272017.01.04申请取得
59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6213440894装配式储浆池及其构件2016.12.082017.06.27申请取得
60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6213423988地下连续墙Ω型铣接头2016.12.082017.10.24申请取得
61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3438426一种D型便梁2017.04.052018.01.12申请取得
62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511135345T标准定型 吊耳2017.05.122018.01.16申请取得
63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5268010顶升钢管混凝土用截止阀2017.05.122018.01.12申请取得
6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5269066盾构转向基座2017.05.122018.02.23申请取得
65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5197034花瓶形墩柱模板2017.05.122018.05.15申请取得
6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5268025箱梁钢木组合 模板2017.05.122018.05.15申请取得
6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508325X箱梁门洞支架落模砂箱2017.05.122018.02.23申请取得

1-1-60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专利号名称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68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5356242一种胎架2017.05.152018.01.16申请取得
69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5673562一种单侧支模 结构2017.05.192018.01.16申请取得
70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5635768一种组拼式脚 手架2017.05.192018.01.16申请取得
71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5847846一种扁担梁2017.05.242018.01.16申请取得
72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5781478钢绞线护套2017.05.242018.05.15申请取得
73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5852420钢配件集土坑2017.05.242018.01.12申请取得
7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5907480一种波形钢腹板安装支撑系统2017.05.252018.01.16申请取得
75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6201376一种盾构土舱保压系统2017.05.312018.01.16申请取得
7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6552211一种箱梁移动 系统2017.06.072018.01.16申请取得
7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6552777一种箱梁滑移 系统2017.06.072018.01.16申请取得
78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6547834一种滑靴2017.06.072018.01.16申请取得
79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7400729滑触线式管片 葫芦2017.06.232018.01.05申请取得
80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7407431盾构推进千斤顶的止退控制系统2017.06.232018.01.05申请取得
81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07398201盾构浆桶浮动密封式轴承包2017.06.232018.01.05申请取得
82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10529256一种电机车防溜车装置2017.08.222018.04.06申请取得
83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7214086543一种气土联合平衡盾构机2017.10.272018.06.15申请取得
8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8204978657盾构始发预留洞口模板支架2018.04.112019.01.04申请取得
85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8205036997扣件钢管三角形悬挑承重脚手架2018.04.112019.01.04申请取得
8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8205078665悬挑卸料钢平台新型吊环2018.04.112019.01.04申请取得
8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8205051395装配式刚性连 墙件2018.04.112019.01.04申请取得
88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8207548082一种用于钢筋笼整体吊装的吊装装置2018.05.222019.01.04申请取得
89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8210902227一种用于灌注的钢筋笼2018.07.112019.04.26申请取得
90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8210849530一种用于灌注的导管2018.07.112019.04.26申请取得

1-1-61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专利号名称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91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8212114045一种桥梁施工用挡风装置2018.07.272019.04.09申请取得
92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8212104467一种筒钻钻头2018.07.272019.04.09申请取得
93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8212099280用于管道施工的模板组件2018.07.272019.04.09申请取得
9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8212027225一种悬挑脚手架及其固定组件2018.07.272019.04.09申请取得
95宏润建设、上海交通大学实用新型2018215962987一种盾构机自动换刀系统2018.09.282019.11.15申请取得
96宏润建设、上海交通大学实用新型2018215954868一种盾构机刀箱总成及刀箱刀具总成2018.09.282019.11.15申请取得
9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8214396667一种钢便桥2018.09.042019.04.26申请取得
98宏润建设、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铁科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实用新型2018216966044混凝土块的贯穿式裂缝制造设备2018.10.192019.07.05申请取得
99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8220473393一种钢支撑结构2018.12.112019.11.15申请取得
100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8221136664宽幅空心板梁折叠式钢芯模板2018.12.172020.01.10申请取得
101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8222262429一种地连墙导墙结构2018.12.282020.01.10申请取得
102宏润建设、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实用新型2019202433922一种地下水回灌控制组件及回灌系统2019.02.262020.03.17申请取得
103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9204453437套管中运送混凝土管装置2019.04.082020.03.31申请取得
10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9204469045预制阴角膜2019.04.082020.07.10申请取得
105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9206831810支模架2019.05.142020.03.31申请取得

1-1-62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专利号名称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10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9208939266围护结构的斜支撑组件2019.06.142020.03.31申请取得
10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9209891531一种盾构检修井2019.06.272020.05.05申请取得
108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920989904X一种悬臂梁零号块支撑装置2019.06.272020.05.05申请取得
109宏润建设、上海大学实用新型2019211458789盾构机刀盘系统2019.07.192020.05.05申请取得
110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19211739424一种用于连续千斤顶与被吊装结构连接的通用 装置2019.07.242020.05.05申请取得
111宏润建设、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大学实用新型2019221374900一种路堤边坡挡墙墙后有限土体土压力模型试验装置2019.12.032020.10.09申请取得
112宏润建设、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大学实用新型2019221383929一种地基土体在路堤填筑下变形模拟试验用 模拟仓2019.12.032020.10.09申请取得
113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0200412727钢管安装设备2020.01.102020.10.30申请取得
11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0200411993一种立柱施工 设备2020.01.102020.12.29申请取得
115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0203235828一种铺浆器2020.03.172021.03.02申请取得
11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0204312094500立方混凝土集土坑2020.04.012020.12.29申请取得
11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0204438478可周转式拉杆单边支模2020.04.012020.12.29申请取得
118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0204438482直径400mm过桥管道拖拉头子2020.04.012020.10.30申请取得
119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0205533319用于盾构机管片拼装的供电控制系统2020.04.152021.05.14申请取得
120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0209559178间接冻结装置及冻结系统2020.06.012021.03.02申请取得
121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0212092522钢套箱清障装置2020.06.282021.05.14申请取得
122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0213904838装配式剪刀撑及具有其的平台支撑结构2020.07.162021.05.14申请取得
123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021654108X磨墙机构2020.08.132021.05.14申请取得
12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0216684524磨墙装备2020.08.132021.05.14申请取得

1-1-63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专利号名称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125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0230627910盾构机保压控制器及控制装置2020.12.182021.12.21申请取得
12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06883460一种超挖刀及具有其的成槽机2021.04.062021.12.21申请取得
12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06884567预制双壁管道 装置2021.04.062021.11.05申请取得
128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10799016一种管片拆除 吊具2021.05.202021.12.21申请取得
129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1117420X一种钢管外包混凝土抗上浮装置2021.05.242021.11.23申请取得
130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1448850X70t扁担型吊具2021.06.302022.01.18申请取得
131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14637773吊架法防撞墙模板2021.06.302022.07.26申请取得
132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14649268改进型止水钢板桩2021.06.302022.09.20申请取得
133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14487901钢管立柱上落梁保险装置2021.06.302022.01.18申请取得
13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14642926墙体钢木结合大模板2021.06.302022.11.04申请取得
135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14634722斜墙模板2021.06.302022.01.18申请取得
13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16464247盾构液压设备泄油系统的转接保护装置2021.07.192022.03.22申请取得
13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17281845一种钢筋焊接作业焊渣收集装置2021.07.272022.06.17申请取得
138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1768550X一种钢桥面铺装结构2021.08.022022.01.18申请取得
139宏润建设、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实用新型2021218656519一种城市复杂环境下地铁车站主体基坑2021.08.112022.02.01申请取得
140宏润建设、宁波大学实用新型2021221547112一种混凝土埋入式应变计安装 装置2021.09.072022.01.21申请取得
141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22039983盾构机盾尾间隙测量系统2021.09.132022.03.22申请取得
142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22107694多功能油缸摒压测试台2021.09.132022.02.01申请取得
143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22767209可动反力支座及建筑顶推平移 装置2021.09.182022.03.22申请取得
14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24643821地下建筑物施工用应急防护装置2021.10.142022.06.21申请取得
145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24633270隧道口用防护门装置2021.10.142022.06.21申请取得

1-1-64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专利号名称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14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24614937具有三重锁紧装置的联络通道安全防护门2021.10.142022.06.21申请取得
14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25399779混凝土溢流堰拼模2021.10.212022.05.31申请取得
148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25416204简易焊缝错边调节器2021.10.212022.03.15申请取得
149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29318516水上钻孔平台2021.11.262022.06.17申请取得
150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05262176悬挑架2022.03.112022.11.04申请取得
151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05763790围堰及围堰系统2022.03.162022.09.20申请取得
152宏润建设、杭州西誉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浙江浙工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用新型2022206365786一种地铁上盖建筑物减振系统2022.03.222022.08.09申请取得
153宏润建设、杭州西誉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浙江浙工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用新型2022206366914一种地铁减振 道床2022.03.222022.07.29申请取得
15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14812404一种破碎刀盘及具其顶管机2022.06.162022.11.08申请取得
155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14855594一种顶管机主轴密封结构及具有其的长距离 顶管机2022.06.162022.12.16申请取得
15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18184300止水咬合钢管桩2022.07.132022.11.08申请取得
15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18202633悬挑式施工电梯混凝土基础结构2022.07.132022.10.25申请取得
158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18184298新型钢结构现浇混凝土楼板模板支撑结构2022.07.132022.11.08申请取得
159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18538752系杆拱桥中横梁安装装置2022.07.182022.10.28申请取得
160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18527391盖梁承重支架钢牛腿装置2022.07.182022.10.28申请取得
161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1866807X打桩装置 及其桩帽2022.07.192022.12.06申请取得

1-1-65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专利号名称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162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19490553一种吊装系统及其吊具2022.07.262022.11.04申请取得
163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20517824新型复合锚杆桩2022.08.012022.11.04申请取得
16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21504380一种密封装置2022.08.152022.12.06申请取得
165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21763737钢和玻璃钢组合椭圆柱模板2022.08.192022.12.16申请取得
16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21764250跨度3m以内桁架高度8cm以上的钢筋桁架组合水平模板2022.08.192022.12.16申请取得
16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21764246楼板厚度控制 装置2022.08.192022.12.16申请取得
168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21529551新型锥形套筒连墙件2022.08.192022.12.16申请取得
169宏润建设上海公司发明专利201210478826X盾构近距离下穿复合地基建筑物的变形控制方法2012.11.212015.06.17申请取得
170宏润建设上海公司发明专利2013102850576在钢管柱内浇筑混凝土的方法2013.07.092016.09.21申请取得
171宏润建设上海公司发明专利2013106462599地铁盾构隧道冰冻进洞方法2013.12.042017.01.18申请取得
172宏润建设上海公司发明专利2014100553315预留盾构穿越复合式基坑围护墙及其施工方法2014.02.182017.05.10申请取得
173宏润建设上海公司发明专利2015105664287一次性高压旋喷型扩大头预应力土锚杆施工方法2015.09.082019.03.05申请取得
174宏润建设上海公司实用新型2016207811524管片吊运装置2016.07.212017.02.15申请取得
175宏润建设上海公司实用新型2018206026935盾构机箱涵件 吊具2018.04.252019.01.11申请取得
176宏润建设上海公司实用新型2018206058584盾构机上用单管片吊具2018.04.252019.04.09申请取得
177宏润建设上海公司实用新型2018221119033盾构出洞进洞预埋钢环2018.12.172019.11.15申请取得
178宏润建设上海公司实用新型2018221080230管片弯螺栓2018.12.172019.11.15申请取得
179宏润建设上海公司实用新型2019211686323钢结构塔柱竖转施工加固系统2019.07.242020.05.05申请取得
180宏润建设上海公司实用新型2019211748245钢结构V塔合拢段施工应力及间隙控制系统2019.07.242020.05.05申请取得
181宏润建设上海公司实用新型201921365807X止回装置、泡沫系统以及盾构机刀盘2019.08.212020.08.25申请取得

1-1-66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专利号名称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182宏润建设发明专利2018116011432地基加固方法2018.12.282023.01.24申请取得
183宏润建设发明专利202010142122X用于盾构下穿施工的分析评估 方法2020.03.062023.02.28申请取得
18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122876109X一种便于盾构机过井的辅助装置2021.11.232023.02.03申请取得
185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2186737X钢管桩起拔回收桩顶加固装置2022.08.192023.01.24申请取得
18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26191679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浇筑用导管 结构2022.10.082023.01.24申请取得
18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25909051地下连续墙施工用系统2022.10.082023.01.31申请取得
188宏润建设、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实用新型2022227646686大体积混凝土免穿孔推拉组合自走滑移钢模板2022.10.202023.01.24申请取得
189宏润建设、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实用新型2022231422476一种基于桩基抱箍悬挑定位的梳齿结构浮式平台2022.11.252023.03.03申请取得
190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31116057一种用于钢梁合拢段临时固结 装置2022.11.222023.03.28申请取得
191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29881214应用于钢桁架桥杆件拼装的支承体系2022.11.092023.03.28申请取得
192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30149655一种用于钢结构桥梁超长无索区悬臂施工线形调整的系统2022.11.092023.03.28申请取得
193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21693522系杆拱桥在系梁上搁置中横梁 装置2022.08.192023.03.24申请取得
19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21661593异形旋转扣件2022.08.192023.03.24申请取得
195宏润建设发明专利2019112097142用于盾构穿越施工控制的方法2019.12.052023.05.30申请取得
196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3202912707水下钻孔灌注桩钢护筒防偏装置2023.02.232023.08.04申请取得
197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222152324X装配结构竖向构件垂直度调节器2022.08.192023.08.04申请取得
198宏润建设、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开实用新型2023201553321一种用于基坑降水的地下水自循环模型试验装置2023.02.082023.08.22申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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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专利号名称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权利受限情况
发有限公司、浙江大学
199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3202915391工具化外锚式悬挑脚手架的“π”形钢支座2023.02.232023.08.25申请取得
200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3202905934装配式钢平台车道2023.02.232023.08.25申请取得
201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3202913678垃圾垂直运输通道2023.02.232023.08.25申请取得
202宏润建设发明专利2020105954524用于深层管道清障的清障装置及清障方法2020.06.282023.08.25申请取得
203宏润建设、宁波城市地下空间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大城市学院、杭州岩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二院华东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实用新型202320911004X一种用于综合管廊内预制侧板安装的改装挖斗2023.04.212023.09.26申请取得
204宏润建设实用新型2023210235421行驶在含有中导管的管道中的材料运输小车2023.05.042023.10.20申请取得

5、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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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软件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取得方式
1宏润工程进度管理软件V1.0宏润建设2012SR0183632011.02.102012.03.09原始取得
2宏润招投标管理软件V1.0宏润建设2012SR0183562011.02.242012.03.09原始取得
3宏润合同管理软件V1.0宏润建设2012SR0183612011.03.242012.03.09原始取得
4宏润设备管理软件V1.0宏润建设2012SR0183792011.04.132012.03.09原始取得
5宏润协同办公系统件V1.0宏润建设2012SR0185612011.06.082012.03.09原始取得
6宏润客商管理软件V1.0宏润建设2012SR0183592011.07.292012.03.09原始取得
7宏润预算管理软件V1.0宏润建设2012SR0183582011.08.102012.03.09原始取得
8宏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V1.0宏润建设2012SR0183802011.11.082012.03.09原始取得
9宏润库存物资管理软件V1.0宏润建设2012SR0183752011.11.162012.03.09原始取得

6、域名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域名如下:

序号注册主体域名网址备案许可证号有效期
1宏润建设chinahongrun.com浙ICP备16029826号-12008.05.28-2029.06.07

7、施工工法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拥有的施工工法如下:

序号工法名称类别完成单位发证机构发证时间
1旋喷桩内插型钢施工工法国家级工法宏润建设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2015.12
2外置钢箱及双道止水辅助盾构始发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2016.10
3异形拱桥步履式曲线整体顶推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2016.10
4简支梁转换为连续梁的后浇隐盖梁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 委员会2017.07
5地铁盾构隧道冰冻法进洞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2017.12
6综合管沟预制拼装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2017.12
7地铁隧道矿山法开挖盾构法管片衬砌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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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法名称类别完成单位发证机构发证时间
8滨海软土地层110m特深铣接法地下连续墙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2017.12
9水上大跨度钢桥分段滑移安装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2017.12
10盾构土舱保压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11
11地铁盾构法隧道水下进洞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11
12高压旋喷型预应力锚杆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11
13盾构法隧道穿越邻近敏感构建筑物的变形控制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11
14变截面箱梁曲线滑移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11
15超高层薄浆干砌置入墩头冲孔钢板拉结件抗强震墙体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11.23
16超长距离大口径曲线钢顶管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11.23
17道岔式U型梁架设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11.23
18深大基坑地下水降灌自动一体化环境控制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11.23
19盾构穿越区遗留锚杆(索)拆除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11.23
20地铁盾构平移推行过站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11.23
21钢结构塔柱竖向转体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11.26
22双曲线4m超大直径混凝土顶管轴线控制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11.26
23综合管廊盾构机快速过井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12.05
24半沉式开口浮箱围堰施工工法省级工法宏润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12.05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上述房产、土地、注册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域名及施工工法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8、特许经营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如下:

序号权利人颁发单位特许经营内容特许经营权期限
1宁波宏润良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承担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责任,经营期届运营期:10年(运营期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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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颁发单位特许经营内容特许经营权期限
满,按照合同约定完好、无偿移交项目。具体约定参照《石浦高速公路新桥连接线(下七里至大圻头公路工程PPP(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书》交工验收合格,通车试运营之日起至移交之日止10年时间)
2宁波宏彦建设有限公司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承担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责任,经营期届满,按照合同约定完好、无偿移交项目。具体约定参照《沿海南线滨海大道至金开路段拓宽改建工程PPP项目合同书》运营期:10年(运营期指项目交工验收合格,通车试运营之日起至移交之日止10年时间)

六、公司业务资质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取得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持有主体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至
1电力业务许可证青海宏润1031214-001852016.10.312034.09.28
2刚察无限1031216-002582021.06.152036.08.30
3刚察祯阳1031216-002592021.06.152036.08.30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宏润建设D2330628282022.12.062023.12.31
5宏润建设D1330812632017.10.272023.12.31
6上海泰阳D2315406112021.05.262026.05.25
7上海润基D2315141092021.01.182026.01.17
8安徽特筑D2348207752023.08.302028.08.30
9安全生产许可证宏润建设(浙)JZ安许证字[2005]0280602005.01.142025.11.17
10上海润基(沪)JZ安许证字[2016]0117742022.03.022025.03.01
11建设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宏润建设02320QJ1743R6M2021.01.242024.01.23
12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宏润建设02320S21580R6M2021.01.242024.01.23
13宏润泰阳(宣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CIEC-23S0225R0M2023.09.012026.08.31
1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宏润建设02320E21579R6M2021.01.242024.01.23
15宏润泰阳(宣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YN23E10593R0M2023.10.112026.10.10
16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宏润建设A1330172832017.10.272023.12.31
17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宏润建设3302200000010201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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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书名称持有主体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至
格许可
18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黑龙江宏润黑建房开哈第1407号2022.06.232025.04.06
19无锡宏诚无锡KF150012022.05.162025.05.15
20全断面隧道掘进机企业生产与服务水平等级评价(叁级)宏润建设20230102023.08.212027.08.20
2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宏润泰阳(宣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CIEC-23Q0334R0M2023.09.012026.08.31
22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宏润泰阳(宣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91341802MA8Q7EY32C001W2023.09.212028.09.20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七、公司的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特点应用主要产品技术来源
1盾构下穿施工的分析评估 技术选取盾构下穿节点范围内的岩土及结构物;简化模型;建立模型,其中采用Plaxis3D建立三维有限元模型,几何模型底部施加完全固定约束,两侧施加竖直滑动约束,模型表面为自由边界,并且其中土体采用土体硬化模型模拟;以及分析评估计算结果。轨道交通工程服务产品自主研发
2地基加固技术利用第一桩采用强加固和弱加固交替的方式对基坑内进行地基加固,利用第二桩采用强加固的方式对基坑周边进行地基加固,从而使基坑内和基坑周边被加固后的地基加固体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一致。地基建筑工程服务产品自主研发
3盾构施工的监测技术根据临时点位设站测洞门圈的横径和平面坐标,并求出洞门圈的平面中心坐标,计算洞门圈的平面偏差值;利用高程传递至井底的临时水准点,测量洞门圈底高程,顶高程,求出圈直径和高程偏差值;计算的洞门圈中心、盾构基座前中心和盾构基座后中心的坐标,用仪器实测该坐标的值,以及计算所述坐标的值与理论值的偏差;根据所述偏差调整基座平面位置。盾构施工工程服务产品自主研发
4超深基坑地下连续墙施工 技术采用抓斗进行成槽,当槽段达到第一设定深度后,再采用铣槽机继续成槽,直到槽段深度达到第二设定深度,则形成第一孔;间隔一定距离成第二孔,再采用铣槽机铣除所述第一孔与第二孔之间的第一隔墙,最终形成一个槽段;在该槽段中下放钢筋笼并浇灌混凝土后,与所述第一期槽段间隔设定的距离再成一个第一期槽段,下放钢筋笼并浇灌混凝土;最后铣除两个超深基坑施工工程服务产品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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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名称技术特点应用主要产品技术来源
第一期槽段之间的第二隔墙,形成第二期槽段,并下放钢筋笼并浇灌混凝土,形成一个槽段单元;多个连续的槽段单元形成所述地下连续墙。
5具有主轴密封结构的长距离顶管技术包括第一管体、第二管体和第三管体;沿着顶管机前进方向依序两两铰接,所述第一管体内设置有破碎装置、驱动装置和舱隔板,所述舱隔板把所述第一管体分为两舱,所述驱动装置设置于舱隔板的一侧,所述破碎装置设置于所述舱隔板的另一侧;所述破碎装置通过中空式转轴与所述驱动装置连接,且在所述驱动装置驱动下完成切削破碎动作;且所述中空式转轴上设置有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顶管机主轴密封结构。地下管廊施工工程服务产品自主研发

八、最近一期不存在业绩下滑

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3,288.97万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

16.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353.65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2.82%。发行人最近一期不存在业绩下滑的情况。

九、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以“长三角”优势地区为中心,增强以轨道交通、地下管廊、市政路桥等优势业务为基础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和政府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通过高质量、高水准的服务,树立宏润品牌形象,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发挥建筑施工、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积极发展新能源业务。公司依靠原有的客户渠道优势、多年深厚的建筑施工经验积累,借助于战略投资方的支持,增强对光伏电站的投资,实现从电站运营向光伏EPC、光伏组件、电池片的产业链纵向扩展。同时,公司以光伏电站EPC及运营为切入点,向储能业务进行延伸,扩展公司综合能源服务板块,提升公司“建筑+新能源”双轮驱动能力,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开辟公司第二增长曲线。

(二)业务发展安排

1、2023年度,公司将充分发挥在建筑施工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领域的核心优势,坚持稳中求进的基本方针,继续积极开拓市场。计划承接建筑工程业务总量100亿元,其中承接建筑工程业务80亿;以投资带动的工程及新能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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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20亿元。

2、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拓宽企业发展渠道。在业务发展方面,公司以多年的电站投资、运营为基础,以与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通过联同央企国企等战略合资方投资光伏电站,发挥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优势,开发BAPV附着式光伏与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通过投资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高效电池片、集中式光伏电站以及打造光伏+储能的智慧能源体系等方式打通上下游,加强公司新能源业务成本控制能力,提高公司光伏EPC及电站运营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整体发展,使其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在技术方面,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建立异质结、TOPCon等N型太阳能电池片等领域的广泛技术合作协议,共同打造公司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同时聘任沈文忠教授担任公司新能源产业首席科学家。

3、加快房地产销售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和科技创新,重视工程安全质量和诚信经营,不断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提升行业竞争力。

4、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完善公司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重视搞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5、继续深化以信息化、数字化新技术手段为企业高效运营提供保障的机制,以大数据分析辅助管理团队,形成快速应变机制;通过管理流程数字化再造,提高劳动生产率。

6、调整人员结构,培养专项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在原有的建筑施工业务专业团队的基础上,公司打造新能源专业团队,优化考核及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的后备人才储备库,推进公司业务转型与发展。

十、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及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含类金融业务)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科目金额备注是否财务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458.84权益工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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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金额备注是否财务性投资
其他应收款22,325.71主要系押金保证金、业务往来款、股权转让款等
其他流动资产3,851.51主要系预缴土地增值税、可抵扣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等
长期股权投资28,064.50对合营企业宁波宏嘉的投资,宁波宏嘉系公司PPP项目实施主体
11,983.13对联营企业全景置业的投资,全景置业系公司房建项目下游业主
85,716.06对联营企业杭绍台(合伙)的投资,杭绍台(合伙)系公司PPP项目运营主体的母公司
750.00对联营企业浙江余宏建工有限公司的投资,其主业为建设施工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863.40对下游客户源信水务、榕信水务的投资。由于持股比例较小,列为财务性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41,291.99对外出租的房屋建筑物
其他非流动资产57,252.34为质保金及业主未支付投资项目款

综上,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合计2,322.24万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0.54%,未超过30%。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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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行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处罚金额超过1万元的行政处罚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处罚决定书编号被处罚 单位处罚机关处罚日期处罚事由处罚金额(元)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据
1杭西综执罚决字〔2021〕第02-0525号宏润建设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02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55,000.00《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根据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结案说明》,前述处罚属于非重大处罚,发行人已如期缴纳罚款,并进行整改,不属于重大处罚。
2杭上综执罚决字〔2021〕第18-0099号宏润建设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11毁损燃气设备100,000.00《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杭州市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3月出具《证明》,确认公司已进行了整改并缴纳了相关罚款,上述案件已经结案归档,该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
3杭综执(余)罚字〔2020〕第宏润建设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06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100,000.00《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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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决定书编号被处罚 单位处罚机关处罚日期处罚事由处罚金额(元)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据
1402012006080017号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根据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3年4月出具的《证明》,确认公司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并及时缴纳了罚款,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4甬镇环罚字〔2022〕35号宏润建设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2022.06通过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30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发行人被处以30万元罚款,不属于前述“情节严重”情形对应的裁量标准,且处罚金额未达到裁量幅度的中位数,属于该裁量幅度的较低层级,且相关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于2023年2月14日出具的《环境行为证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其于2022年6月21日受到的该局1次行政处罚(甬镇环罚字[2022]35号)目前已整改完毕并已缴清罚款。根据《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浙政函[2020]16号)第十条,不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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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决定书编号被处罚 单位处罚机关处罚日期处罚事由处罚金额(元)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据
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
5宁直综执〔2020〕罚决字第02-0006号宏润建设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07在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并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扬40,000.00《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扬……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平均值;从轻处罚应当低于平均值,一般处罚按平均金额处罚。”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发行人被处以罚款4万元,处罚金额低于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平均值,属于从轻处罚,相关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因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2月出具《证明》,确认公司于当月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并及时缴纳了罚款。2023年5月,该局进一步出具说明,确认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6余人社罚决字﹝2021﹞第07号宏润建设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05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00,000.00《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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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公司出具《情况说明》确认“已主动修正和整改失信行为,并已依法依规及时、全面接受了处罚”,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情况说明》上予以确认“情况属实,以上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7第2220210045号宏润建设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2.03未对使用的建材(外墙保温材料、外窗中空玻璃)进行质量检测,未对使用的建材进行质量检测20,000.00《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对其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进行质量检测的,由市建委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发行人被处罚款2万元,处罚金额未达到裁量幅度的中位数,属于该裁量幅度的较低层级,且相关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因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8第2201007233号宏润建设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局2020.08未按照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50,000.00《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2018修正)》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发行人被处罚款5万元,处罚金额未达到裁量幅度的中位数,且相关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因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9中山自然资执法决字〔2020〕7043号宏润建设中山市 自然资源局2020.10未经依法批准,占用土地实施建设,已平整土33,603.0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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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搭建简易棚,作办公室用途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已缴纳了罚款并完成了整改,相关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10锡新住建〔建〕罚决〔2020〕28号宏润建设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06房地产项目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1、悬挑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2、电梯井内防护设置不到位、电梯井门洞双面未设置临边防护等重大安全隐患,该单位未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跟踪监理造成事故隐患15,000.00《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发行人被责令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不属于前述“情节严重”情形对应的裁量标准,且处罚金额未达到裁量幅度的中位数,属于该裁量幅度的较低层级。 根据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2月9日出具的《证明》,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11(穗埔-沙)应急罚〔2021〕9号宏润建设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2021.05进行装卸作业时没有佩戴安全带12,500.0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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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发行人被处以警告和1.25万元罚款,处罚金额未达到裁量幅度的中位数,属于该裁量基准的较低金额,因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12郑城综罚决字[2021]第2129109号宏润建设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04未按照国家标准对部分进场钢筋进行检验115,000.0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中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处罚决定书,发行人被处11.5万元罚款,处罚金额未超过该裁量基准的中位数,且处罚机关认定本案属于轻微违法行为的情形,因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于2023年3月出具的《证明》,公司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并及时缴纳了罚款。
13榕晋综执罚决字〔2021〕0000181号宏润建设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综合执法局2021.02施工工地未按规定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3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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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处罚决定书,发行人要求责令整改并被处以3万元罚款,处罚金额未达到裁量幅度的中位数,属于该裁量基准的较低金额,因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14榕综执罚决字[2020]7第0001838号宏润建设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09穿凿、堵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300,000.00《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于2023年4月出具的《证明》,确认公司在福州市金山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工地施工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队执法人员已责令整改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案件已完成整改并缴纳罚款。兹证明2020年5月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已依法依规处理完毕。上述已处理案件未造成恶劣影响,均为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因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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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市建质罚字(2022)007号宏润建设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05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5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处罚决定书,发行人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5万元罚款,属于该条款三段情节中的最低一档,不属于前述“情节严重”情形对应的裁量标准,因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16市建质罚字(2022)008号宏润建设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05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5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五)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处罚决定书,发行人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5万元罚款,属于该条款三段情节中的最低一档,不属于前述“情节严重”情形对应的裁量标准,因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17市建质罚字(2022)009号宏润建设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05深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30,000.0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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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组织施工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处罚决定书,发行人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3万元罚款,该行为未被认定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因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18市建质罚字(2022)010号宏润建设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05未按照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30,000.0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五)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处罚决定书,发行人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3万元罚款,该行为未被认定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19(上)应急罚〔2021〕536号宏润建设杭州市上城区应急管理局2022.01未有效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规定,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30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处罚决定书,公司被处以30万元罚款,处罚金额属于该裁量基准的最低金额,且相关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杭州市上城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4月出具的《情况说明》,该事故属于一般燃气管道挖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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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损失,公司也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并缴纳了罚款。
20陕A莲湖环罚〔2022〕35号宏润建设西安市 生态环境局2022.09无夜间施工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浇筑混凝土施工作业5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以5万元罚款,且处罚金额未达到裁量幅度的中位数,属于该裁量幅度的较低层级,且相关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于2023年3月24日出具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政处罚情况的说明》,发行人违法行为情节一般,未造成严重损害后果,且能够及时改正违法行为,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1第2120230003号宏润建设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 委员会2023.01颛桥镇银都路都园路防护绿地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20,000.0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21修订)》第十二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处罚决定书,发行人作为施工单位被处罚款2万元,相关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因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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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决定书编号被处罚 单位处罚机关处罚日期处罚事由处罚金额(元)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据
22苏苏昆住建罚决[2023]9号宏润建设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03施工中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5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根据昆山市建设监察大队于2023年3月出具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政处罚情况的说明》,确认公司已及时整改并交纳相应罚款,此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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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升交通衔接便捷性和轨道覆盖通勤出行比例;提高城市道路网密度,提高道路网整体运行效率”被列为“十四五”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将由2020年的7.07公里/平方公里提升至2025年的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此外,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的轨道站点800米半径覆盖通勤比例将由2020年的26%、17%、8%分别提升至30%、20%、10%以上。交通基础建设作为政府主要财政投入之一,具有稳健的市场前景。同时,我国地质情况复杂、隧道的分布度广、施工环境各异,这对盾构机的设备配置及技术方案上提出了多样化的需求。

在我国战略趋势推动下,我国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及盾构机隧道挖掘工程将会保持稳健增长。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工程施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公司的工程业务以轨道交通、市政路桥等大型基础设施工程为主。此类工程呈现造价高、周期长、业务方结算款与公司垫付资金存在时间差异,垫付款较多的特点。

本次发行能够增加公司的资本实力,保障公司项目工期如期进行及顺利交付,从而提高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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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各自控制的企业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调整: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发生: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D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金额,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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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330,75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权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三)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2,422.3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579,917.2064,187.51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1,898.1618,234.79
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20,000.0020,000.00
合 计631,815.36102,422.30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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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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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2,422.3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579,917.2064,187.51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1,898.1618,234.79
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20,000.0020,000.00
合 计631,815.36102,422.3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中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有利于公司在手工程项目顺利交付,保障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

工程施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为保持项目的正常运营,行业内企业在项目竞标、合同签署履约、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等多个环节均需要预先投入大量资金。虽然我国目前正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机制,但业主方的进度款支付与公司支付材料、施工款项的进度相比仍存在一定的滞后,由此导致实际施工过程中企业往往需要垫付一定规模的资金。由于公司主要承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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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通、市政路桥等基础设施和政府重大工程项目,而该类项目通常工程量相对较大、施工周期在三年以上,项目整体呈现单体项目造价高、施工周期及财务结算周期长、对于整个施工期的节点要求严格等特点,施工企业需要确保在项目规定时限内按期执行,因此保持一定规模的资金对于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十分重要。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文一西路西延工程(二期)西段NK1+828-NK2+840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7标”等多个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本项目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项目资金进行有效补充,有利于缓解公司大型项目的资金压力,避免因公司资金紧缺而导致的工期延长,保证在手项目的顺利交付,从而保障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2)项目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城市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持续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规划,“长三角”一体化、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政策逐步落地实施,为建筑企业带来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此背景下,公司努力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市场拓展,积极开拓轨道交通、市政路桥等基础设施和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已签订合同项目持续增长。

由于公司的业务具有对资金量的需求较大的特点,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已签订合同项目的持续增多,公司的资金需求量也在持续增长。本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保障公司未来的业务开拓和新项目的实施,为公司承接更多的业务提供有力的支持。

(3)项目有利于公司适应市场及业务需求,实现降本增效

公司从1995年开始参与上海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是国内较早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盾构施工的民营企业,多年来参与承建了上海、杭州、宁波、合肥、苏州、广州等超过20个城市的轨道交通项目,在行业内累积了丰富的经验与口碑。当前随着相关安全环保等标准的提高,国内地铁隧道增大开挖直径已经成为发展趋势,目前上海、苏州等城市的地铁隧道直径的增长带动盾构机管片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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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尺寸从6.2米提高至6.6米,宁波、杭州等众多城市也陆续升级改造中。此外,由于中国各地地质情况较为复杂,盾构机需根据项目所在地实际土质及项目要求对盾构机刀盘等核心部件进行替换或改造升级以满足项目整体要求,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

为满足市场发展趋势及实际项目需求,本项目将对公司部分盾构机进行扩径改造、更换复合刀盘、增加主动铰接、轴承更换等系统化升级,升级后管片外径将最大达到6.6米,能够充分满足目前主流城市及业主方项目实际情况的挖掘需求,同时经过系统化改造后的盾构机工作里程将获得较大提升,有效提升盾构机设备使用寿命和施工能力,实现降本增效。

(4)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盾构机技术改造水平及后期维保能力

盾构机作为先进的隧道施工关键设备,可在不影响地面状况的条件下作业,大大提高了施工的效率、安全性,降低了成本,其技术的瓶颈部分也在被不断突破,已成为世界各国地下隧道施工项目的首要选择。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持续升温,地铁隧道施工技术的要求不断提高,对盾构机在尺寸及技术水平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高价值设备种类,通过技术改进的方式对其进行升级是最为经济的选择。此外,设备后期的调试和维修保养能力也同样至关重要,相关现场技术人员需对改造后的设备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具备盾构机现场问题的排查解决能力,以达到保证现场施工进度的目的。

本项目盾构机的技术改造将以与主机厂合作的模式开展,由主机厂提供设计、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以及部分关键零部件,公司作业班组进行实际改造工作。本项目通过与盾构机主机厂合作进行盾构机技术改造,可极大提升公司自身技术人员、作业班组队伍的技术水平与对于升级后盾构机技术的深入理解,为后续盾构施工以及盾构设备管理维护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丰富的项目经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公司作为具有“双特双甲”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是较早具备轨道交通、公路桥梁、市政高架、地下空间及综合管廊、房屋建筑、生态环保等施工技术和施工经验的企业,拥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与突出的业绩。公司业务遍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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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多个省市,曾承建上海南北高架、延安路高架、徐浦大桥、浦东国际机场主进场高架、世博会、虹桥枢纽、上海轨道交通17号线、杭州市紫金港路工程、杭州亚帆中心、杭州地铁2号线、广州轨道交通21号线、兰州市深安黄河大桥等多个标志性工程项目。依托丰富的项目经验、良好的企业信誉、优良的施工质量、稳健的经营理念,公司在业内树立了良好口碑。公司丰富的项目经验和良好的口碑也为本次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业主方良好的履约能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主要从事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多年来公司积极参与轨道交通、市政路桥等基础设施和政府重大工程项目,与各地政府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多项市政重大项目提供了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市政工程项目多为国家、省、市的基础设施工程,具有信用水平高、资金保障系数高等优势。本项目将主要集中于长三角地区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业主方均与公司合作多年,且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与较高的信用水平,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3)公司在盾构机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以及技术团队为项目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自1995年起,便参与上海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是国内少数具备地铁施工能力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较早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盾构施工的民营企业。公司目前已参与承建了上海、杭州、宁波、合肥、苏州、广州等超过20个城市的轨道交通项目,截至2022年累计完成盾构掘进283.4公里,在盾构机施工技术、技术改进及维护保养等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积累。

公司重视相关装备投入,拥有各类盾构机近30台,并在上海枫泾镇建立了专业的盾构装备基地,能同时进行20余台盾构装备的总装、调试和维修,组建有200多人的专业技术及管理团队,在满足公司盾构运营需要的同时,也为其他企业提供相关优质服务。公司多年来在盾构机施工技术、技术改进及维护保养等方面所累积的丰富经验以及相关专业技术团队为本次盾构机技术改进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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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交通强国”“新型城镇化”等战略的实施,我国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持续加快,公路、铁路、城市轨道等运营、建设、规划线路规模和投资呈跨越式增长。截至2022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15.5万公里,其中高铁4.2万公里;公路通车里程53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7.7万公里;港口拥有生产性码头泊位2.1万个,全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12.8万公里;民用颁证机场达254个;共有53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9584公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新增城市轨道交通建成通车里程0.3万公里;新建和改造道路里程11.75万公里,新增和改造城市桥梁1.45万座。在我国战略趋势推动下,未来我国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仍将保持稳健增长步伐,同时也将带动盾构机相关隧道挖掘施工需求。

3、项目总体情况

本次拟投入579,917.20万元(含税)用于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64,187.51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 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568,217.2052,487.51
1.1文一西路西延工程(二期)西段NK1+828-NK2+840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138,965.1813,223.45
1.2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7标(浦东足球场站、云桥路站、龙东大道站~浦东足球场站区间、浦东足球场站~云桥路站区间)74,958.937,501.84
1.3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土建工程TJ7003标段71,091.485,246.59
1.4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SGXS09标段64,692.835,692.97
1.5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SG6108标段97,311.418,563.40
1.6南汇支线(两港市域铁路)工程NHSG-10标39,656.605,206.11
1.7上海市轨道交通市域线崇明线一期工程施工103标段(申江路站~高宝路站区间、高宝路站、高宝路站~宝凌中间风井区间、宝凌中间风井、东靖路桥及澳尔路桥拆迁等土建工程)38,446.703,296.41
1.8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路)工程施工 III标段43,094.073,75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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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项目 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2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11,700.0011,700.00
合计579,917.2064,187.51

4、项目备案及其他相关手续进展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的备案及环评申请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备案情况环评情况
1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
1.1文一西路西延工程(二期)西段NK1+828-NK2+840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2206-330110-04-01-114774申请中
1.2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7标(浦东足球场站、云桥路站、龙东大道站~浦东足球场站区间、浦东足球场站~云桥路站区间)310115MA1FYMYR520191A2101001沪浦环保许评[2021]488号
1.3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土建工程TJ7003标段2102-330200-04-01-554458甬环建〔2022〕10号
1.4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SGXS09标段2208-330200-04-01-430532甬环建〔2022〕44号
1.5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SG6108标段2102-330200-04-01-788473甬环建〔2022〕47号
1.6南汇支线(两港市域铁路)工程NHSG-10标31000174616121420211A2101001沪浦环保许评[2021]575号
1.7上海市轨道交通市域线崇明线一期工程施工103标段(申江路站~高宝路站区间、高宝路站、高宝路站~宝凌中间风井区间、宝凌中间风井、东靖路桥及澳尔路桥拆迁等土建工程)310115MA1FYMYR520201A2101002沪环保许评[2020]37号
1.8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路)工程施工III标段2019-330200-48-01-033757-000甬环建表[2021]19号
2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2302-330225-07-02-954658不适用

5、项目具体情况及财务评价

(1)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

1)文一西路西延工程(二期)西段NK1+828-NK2+840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①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文一西路西延工程(二期)西段NK1+828-NK2+840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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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额:138,965.18万元(含税)项目建设期间:本项目预计工程施工工期960日历天(实际建设工期以发包人批准工期为准)项目实施主体: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项目实施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②项目投资构成

该项目投资总额138,965.18万元(含税),其中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13,223.45万元,具体投资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资本性支出
1项目施工成本122,650.6713,223.45
2项目管理及其他费用16,314.51--
小计138,965.1813,223.45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项目设计、施工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投资总额,具体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③项目投资进度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将在施工期间按照建设实际进展情况的需要支出。

④项目财务评价

本项目通过工程款收入与工程投入成本的差价实现盈利。经测算,本项目预估毛利率为7.30%,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2)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7标(浦东足球场站、云桥路站、龙东大道站~浦东足球场站区间、浦东足球场站~云桥路站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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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7标(浦东足球场站、云桥路站、龙东大道站~浦东足球场站区间、浦东足球场站~云桥路站区间)

项目总投资额:74,958.93万元(含税)

项目建设期间:本项目预计工程施工工期1,583日历天(实际建设工期以发包人批准工期为准)

项目实施主体: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址:上海市

②项目投资构成

该项目投资总额74,958.93万元(含税),其中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7,501.84万元,具体投资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项目施工成本66,385.857,501.84
2项目管理及其他费用8,573.08--
小计74,958.937,501.84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项目设计、施工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投资总额,具体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③项目投资进度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将在施工期间按照建设实际进展情况的需要支出。

④项目财务评价

本项目通过工程款收入与工程投入成本的差价实现盈利。经测算,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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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毛利率为8.83%,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3)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土建工程TJ7003标段

①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土建工程TJ7003标段项目总投资额:71,091.48万元(含税)项目建设期间:本项目预计工程施工工期1,811日历天(实际建设工期以发包人批准工期为准)

项目实施主体: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②项目投资构成

该项目投资总额71,091.48万元(含税),其中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5,246.59万元,具体投资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项目施工成本62,588.335,246.59
2项目管理及其他费用8,503.15--
小计71,091.485,246.59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项目设计、施工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投资总额,具体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③项目投资进度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将在施工期间按照建设实际进展情况的需要支出。

④项目财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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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通过工程款收入与工程投入成本的差价实现盈利。经测算,本项目预估毛利率为9.10%,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4)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SGXS09标段

①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SGXS09标段

项目总投资额:64,692.83万元(含税)

项目建设期间:本项目预计工程施工工期1,472日历天(实际建设工期以发包人批准工期为准)

项目实施主体: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②项目投资构成

该项目投资总额64,692.83万元(含税),其中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5,692.97万元,具体投资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项目施工成本56,929.695,692.97
2项目管理及其他费用7,763.14--
小计64,692.835,692.97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项目设计、施工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投资总额,具体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③项目投资进度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将在施工期间按照建设实际进展情况的需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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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项目财务评价

本项目通过工程款收入与工程投入成本的差价实现盈利。经测算,本项目预估毛利率为9.12%,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5)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SG6108标段

①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SG6108标段

项目总投资额:97,311.41万元(含税)

项目建设期间:本项目预计工程施工工期1,098日历天(实际建设工期以发包人批准工期为准)

项目实施主体: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②项目投资构成

该项目投资总额97,311.41万元(含税),其中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8,563.40万元,具体投资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项目施工成本85,634.048,563.40
2项目管理及其他费用11,677.37--
小计97,311.418,563.40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项目设计、施工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投资总额,具体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③项目投资进度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将在施工期间按照建设实际进展情况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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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④项目财务评价

本项目通过工程款收入与工程投入成本的差价实现盈利。经测算,本项目预估毛利率为8.93%,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6)南汇支线(两港市域铁路)工程NHSG-10标

①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汇支线(两港市域铁路)工程NHSG-10标

项目总投资额:39,656.60万元(含税)

项目建设期间:本项目预计工程施工工期680日历天(实际建设工期以发包人批准工期为准)

项目实施主体: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址:上海市

②项目投资构成

该项目投资总额39,656.60万元(含税),其中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5,206.11万元,具体投资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项目施工成本34,707.415,206.11
2项目管理及其他费用4,949.19--
小计39,656.605,206.11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项目设计、施工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投资总额,具体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③项目投资进度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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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前期投入的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将在施工期间按照建设实际进展情况的需要支出。

④项目财务评价

本项目通过工程款收入与工程投入成本的差价实现盈利。经测算,本项目预估毛利率为8.00%,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7)上海市轨道交通市域线崇明线一期工程施工103标段(申江路站~高宝路站区间、高宝路站、高宝路站~宝凌中间风井区间、宝凌中间风井、东靖路桥及澳尔路桥拆迁等土建工程)

①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轨道交通市域线崇明线一期工程施工103标段(申江路站~高宝路站区间、高宝路站、高宝路站~宝凌中间风井区间、宝凌中间风井、东靖路桥及澳尔路桥拆迁等土建工程)

项目总投资额:38,446.70万元(含税)

项目建设期间:本项目预计工程施工工期1,097日历天(实际建设工期以发包人批准工期为准)

项目实施主体: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址:上海市

②项目投资构成

该项目投资总额38,446.70万元(含税),其中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3,296.41万元,具体投资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项目施工成本33,689.103,296.41
2项目管理及其他费用4,757.60--
小计38,446.703,296.41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项目设计、施工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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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投资总额,具体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③项目投资进度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将在施工期间按照建设实际进展情况的需要支出。

④项目财务评价

本项目通过工程款收入与工程投入成本的差价实现盈利。经测算,本项目预估毛利率为9.22%,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8)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路)工程施工III标段

①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路)工程施工III标段项目总投资额:43,094.07万元(含税)

项目建设期间:本项目预计工程施工工期1,080日历天(实际建设工期以发包人批准工期为准)

项目实施主体: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②项目投资构成

该项目投资总额43,094.07万元(含税),其中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3,756.74万元,具体投资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项目施工成本38,285.663,756.74
2项目管理及其他费用4,808.41--
小计43,094.073,756.74

上述项目投资金额系根据项目设计、施工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项目需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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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算;工程建设价格参照相关供应商报价信息或市场价格估算。测算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实施进度等基础上估算项目投资总额,具体数额明细安排及测算过程合理。

③项目投资进度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将在施工期间按照建设实际进展情况的需要支出。

④项目财务评价

本项目通过工程款收入与工程投入成本的差价实现盈利。经测算,本项目预估毛利率为6.88%,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2)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对公司部分盾构机进行扩径改造、更换复合刀盘、增加主动铰接、轴承更换等系统化升级,技改升级后的盾构机设备可充分满足目前主流城市及业主方日益提高的地铁隧道挖掘需求,提高盾构机工作公里数,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盾构机技术改造水平及后期维保能力,为公司盾构施工以及盾构设备管理维护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项目总投资额:11,700.00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投资构成

该项目投资总额11,700.00万元,其中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11,700.00万元,属于资本性支出,详情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计划改造型号改造内容投资总额拟投入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宏润6号适应宁波轨道公司要求,如增加主动铰接等700.00700.00
2宏润7号适应宁波轨道公司要求,700.0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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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计划改造型号改造内容投资总额拟投入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如增加主动铰接等
3宏润8号适应宁波轨道公司要求,如增加主动铰接等700.00700.00
4宏润9号适应宁波轨道公司要求,如增加主动铰接等700.00700.00
5宏润16号适用管片外径从6米改到6.6米700.00700.00
6宏润17号适用管片外径从6米改到6.6米700.00700.00
7宏润29号适用管片外径从6.2米改到6.6米700.00700.00
8宏润33号适用管片外径从6.2米改到6.6米700.00700.00
9宏润34号适用管片外径从6.2米改到6.6米700.00700.00
10宏润35号更换复合刀盘,增加破碎机,拼装机及管片吊机改造(软土变复合地层)2,000.002,000.00
11宏润36号更换复合刀盘,增加破碎机,拼装机及管片吊机改(软土变复合地层)2,000.002,000.00
12宏润38号适用管片外径从6.2米改到6.6米700.00700.00
13宏润39号适用管片外径从6.2米改到6.6米700.00700.00
合计11,700.0011,700.00

3)项目投资进度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将在施工期间按照建设实际进展情况的需要支出。

4)项目财务评价本项目主要系公司工程项目开展能力提升,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施工和服务能力,从而助力公司盈利能力提高。

(3)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财务评价测算过程及依据

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根据通过工程款收入与工程计划投入成本的差价实现盈利、测算盈利情况。各项目的盈利测算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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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名称预计收入预计成本预计毛利项目预计毛利率
1文一西路西延工程(二期)西段NK1+828-NK2+840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149,908.50138,965.1810,943.327.30%
2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7标(浦东足球场站、云桥路站、龙东大道站~浦东足球场站区间、浦东足球场站~云桥路站区间)82,215.6774,958.937,256.748.83%
3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土建工程TJ7003标段78,208.4471,091.487,116.969.10%
4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SGXS09标段71,184.8964,692.836,492.069.12%
5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SG6108标段106,853.4297,311.419,542.018.93%
6南汇支线(两港市域铁路)工程NHSG-10标43,105.3939,656.603,448.798.00%
7上海市轨道交通市域线崇明线一期工程施工103标段(申江路站~高宝路站区间、高宝路站、高宝路站~宝凌中间风井区间、宝凌中间风井、东靖路桥及澳尔路桥拆迁等土建工程42,351.0038,446.703,904.309.22%
8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路)工程施工III标段46,278.9943,094.073,184.926.88%
合计620,106.30568,217.2051,889.108.37%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施工技术水平与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等文件陆续发布,从现场施工安全、数字化及智能化升级、绿色环保等方面对国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城市建筑的密集程度、施工环境复杂程度持续提升,市政、建筑等工程的施工难度显著增大,也推动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领域技术的持续升级。

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市政公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双特级,以及市政、建筑行业双甲级设计资质的民营企业,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机电工程等施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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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壹级资质。公司多年来注重技术研发与创新,在城市轨道交通、城市桥梁、隧道等施工领域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经验。为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公司有必要持续跟进我国工程施工领域的政策导向和市场趋势,从安全、环保、数字化等方向提升施工技术水平以及解决复杂项目的综合能力,从而保障公司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项目有利于改善公司研发环境,实现研发团队的统一管理

公司多年来重视研发工作及研发团队的建设,建立了包括中心行政部、施工技术研发部、试验中心、设计院、BIM中心等的研发平台,团队规模较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研发人员719人,除因工作原因需至项目现场的人员,办公地点主要位于上海总部宏润大厦。因办公场地相对有限,目前公司研发团队办公室设于不同楼层,人均办公面积较小,且已无足够空间容纳新招募的研发人员。

因此,本项目拟于上海市闵行区建设研发中心专用场所,根据本项目研发工作的实际需求新增研发人员,同时将公司现有研发人员进行搬迁,从而整体优化公司研发环境与条件。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提高公司研发团队的协作沟通及管理效率,实现研发团队的统一化、集约化管理。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指导方向

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对稳经济、调结构、补短板发挥着重要作用。2021年,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中国工程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路径再次得到明确。2022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重点水利工程、综合立体交通网、重要能源基地和设施,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管网更新改造,完善防洪排涝设施,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年6,4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全部下达完毕,项目开工率达近5年最高水平,全国建筑业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迎来了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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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机遇。

(2)公司的行业经验及技术储备能够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自成立以来从事市政、轨道交通、房屋建筑领域的工程建设,在城市道路、高架立交、公路桥梁、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地下空间及综合管廊)、房屋建筑、生态环保等工程领域拥有丰富的施工建设经验与良好的品牌口碑。公司具有双特双甲资质,是国内较早进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施工等业务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已参与承建上海、杭州、宁波、合肥、苏州、广州等超过20个城市的轨道交通项目,以及上海、杭州、苏州、宁波等长三角地区多个城市的市政管廊工程等重大项目。

公司深耕工程建设领域数十年,在地下空间工程、桥梁工程及盾构隧道工程等领域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实力,拥有城市轨道交通、大型市政与公路桥梁、超深地下空间、超高层建筑等领域的核心技术。目前,公司累计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1项、省级科学技术奖7项、主编国家标准2项,参编国家、地方及团体标准17项,获得国家级工法1项、省级工法23项。公司丰富的行业经验与技术储备将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3)公司技术研发团队和产学研合作机制为本项目建设提供支撑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组建了一支专业知识匹配、技术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团队。公司在工程施工领域组建了数百人规模的研发团队,团队成员依托专业理论基础,结合各重大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需求,对公司工程施工核心技术进行了持续的研究。

同时,在技术研发过程中,公司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持续推进与同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的长期合作。公司设立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站在人才引进培养和推进产学研合作中的积极作用。多年的产学研合作对公司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提供了显著的支持,并取得了一系列科研技术成果,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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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上海泰阳,建设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周期3年,总投资31,898.16万元。本项目通过建设专用的研发场所、招募研发人员、配置研发专用软硬件等方式,对公司工程施工相关关键技术进行研发升级。本项目旨在优化公司研发条件,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进一步巩固公司技术的领先地位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4、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1,898.1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8,234.79万元,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构成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研发场所建设18,538.1617,319.79其中15,948.95万元属于资本性投入
2软硬件购置及安装915.00915.00
3研发人员支出11,695.00--
4研发实施费用750.00--
5项目总投资31,898.1618,234.79

本项目研发场所总投资为18,538.16万元。项目建筑工程主要由土建及装修、外立面装修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构成,建设和装修费用根据当地市场价格测算,详情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其他工程前期支出1,301.4083.03
2前期工程费295.34295.34
3建安费14,327.1914,327.19
4配套建设费1,243.391,243.39
5项目管理费330.55330.55
6不可预见费323.93323.93
7预备费716.36716.36
合计18,538.1617,3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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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投资进度

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3年,详情如下表所示:

项目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研发场所建设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新技术的性能评价及应用研究

注:“T+1”代表项目建设初始年,Q1、Q2、Q3、Q4为当年第一、二、三、四季度。

6、项目土地、备案及其他相关手续进展情况

本项目在自有土地上建设。

本项目的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毕,项目代码2102-310112-04-01-882587。

(三)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中的20,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偿债能力。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近年来增加了银行借款规模以满足日常经营及重大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98,616.30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128,576.4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42,006.22万元,累计借款余额较大。

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将减少公司利息支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对银行融资的依赖,提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为公司抓住市场发展中的新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综上,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财务稳健性,提升公司未来融资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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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资本性投入非资本性投入合计
1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64,187.51-64,187.51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863.951,370.8418,234.79
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20,000.0020,000.00
合计81,051.4621,370.84102,422.30

其中,偿债及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合计为21,370.84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0.87%,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一)实施能力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设计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战略、目前市场需求、公司目前产能情况、客户储备、在手订单情况以及未来的市场预期等因素,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扎实的基础。具体分析如下: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人力资源的培养与建设,积极推进人才储备,通过激励改革和管理创新,已形成一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核心稳定、规范成熟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人才队伍,可以满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此外,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计划,继续加快推进人员招聘培养工作,不断增强人员储备,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作为具有“双特双甲”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是较早具备轨道交通、公路桥梁、市政高架、地下空间及综合管廊、房屋建筑、生态环保等施工技术和施工经验的企业,拥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与突出的业绩。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从事市政、轨道交通、房屋建筑领域的工程建设,是较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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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轨道交通、公路桥梁、市政高架、地下空间及综合管廊、房屋建筑、生态环保等施工技术和施工经验的企业,项目建设经验丰富、过往业绩突出、市场认可良好。

(二)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631,815.3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02,422.30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进度情况,通过加快项目结算等方式,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四、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属于研发项目,投资金额的包括研发场所建设、软硬件购置及安装、研发人员支出、研发实施费用,其中研发场所的建设、软硬件购置及安装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本项目研发投入的可行性、投资预算及时间安排参见本募集说明书本节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之“(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关内容。

本项目通过建设专用的研发场所、招募研发人员、配置研发专用软硬件等方式,对公司工程施工相关关键技术进行研发升级。本项目旨在优化公司研发条件,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进一步巩固公司技术的领先地位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将募集资金用于研发场所建设、软硬件设备购置。其中,除项目管理费、不可预见费、预备费出于审慎起见不计入资本性支出外,其他均属于资本性支出,新增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原值。项目管理费、不可预见费、预备费等其他研发投入均计入费用化支出,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或战略发展的关系

宏润建设主要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新能源开发业务和房地产开发。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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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与公司工程施工业务高度相关,有利于公司在手工程项目顺利交付,保障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支持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本项目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提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有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综上,本次发行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战略布局,是现有业务的延伸、深化和拓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

六、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

(一)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主要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新能源开发业务和房地产开发。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国家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之“3、城市公共交通建设”、“6、城市及市域轨道交通新线建设(含轻轨、有轨电车)”及第二十三条“铁路”之“1、铁路新线建设”等,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的扩产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是,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助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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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改造项目与公司工程施工业务高度相关,有利于公司在手工程项目顺利交付,保障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支持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本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提升。升公司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竞争能力。
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
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其他

(二)本次发行不涉及“四重大”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不涉及情况特殊、复杂敏感、审慎论证的事项;本次发行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舆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相关投诉举报、信访等重大违法违规线索。

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说明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用于新业务、新产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不存在用于开拓新业务、新产品的情形。

(二)建成后的营运模式、盈利模式,是否需要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与公司现有的营运模式、盈利模式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通过日常生产经营获取稳健的正向现金流,预计不需要持续的大额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开展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要的技术、人员、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公司在技术、人员、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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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准备,能够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具体情况可以参考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八、实施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入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新增的折旧及摊销费用。本次募投项目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地铁盾构施工设备的升级改造、研发中心大楼与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本次募投项目对无形资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新增办公软件等无形资产。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费用,但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至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至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宏润建设前次募集资金到账及使用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鉴证报告。

十、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3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0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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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已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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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股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宏舫直接持有公司12.43%的股份,宏润控股直接持有公司34.21%的股份(郑宏舫持有宏润控股36.81%的股份),尹芳达、何秀永分别直接持有公司0.64%和0.54%的股份,宏润控股、郑宏舫、尹芳达、何秀永为一致行动人。郑宏舫、尹芳达、何秀永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46%的股份。综上,郑宏舫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9.28%的股份,按本次发行数量最高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郑宏舫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股份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最低不低于37.91%,郑宏舫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目前,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公司是否与最终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投资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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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各自控制的企业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因此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与前述主体之间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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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宏润建设主要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新能源开发业务和房地产开发。

受到全球经济疲软等多种因素影响,未来经济发展面临多种风险与挑战。在未来国内经济增长不及预期的情形下,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宏观层面的国家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经济政策及地方层面的地方财政预算、市政建设规划等均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较大影响。若在经济下行的基础上,国家的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业绩表现带来负面影响。

(二)未来业绩增长不力的风险

2022年及2023年1-9月,受公司建筑主业正常生产经营时长减少和因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杭州轨道交通市场总体份额减少等影响,工程项目总量和施工进度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公司收入同比下降,相关影响非持续性影响,不会造成短期内不可逆转的下滑。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以及行业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仍将可能出现下滑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的风险

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市场规模庞大,建筑企业数量众多,截至2022年末,我国建筑业企业共有14.36万家,同比增长11.55%。同时,由于建筑行业技术壁垒低、行业集中度低、毛利水平偏低,业内竞争激烈。多年来,公司积极参与地铁深基坑工程与高层建筑深基坑工程、桥梁工程等高技术难度的工程施工,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经验、技术与口碑,但随着行业参与者的持续增长,若公司无法保持现有的竞争地位及优势,将有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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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风险

(一)经营资质相关风险

公司为拥有“双特双甲”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具体业务领域,公司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资质。

为取得并维持相关的经营资质,公司及下属企业必须遵守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足够数量的合格人员、符合要求的工程业绩、达到标准的资本规模、遵守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定等。若无法符合相关要求,则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经营资质或许可证可能会被暂停、吊销,或在到期时不能及时续期,从而直接影响公司承接相关工程的能力,产生市场地位下降、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减少的风险。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控制风险

施工企业具有点多、面广、分散的行业特点。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一定质量及安全风险,包括公路施工风险、桥梁作业风险、隧道施工风险、地下结构施工风险等。

建筑行业普遍采取的是项目经理制,公司已针对建筑行业特点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管理制度,但仍有可能因为点多面广、项目实施周期变化、履行管控不到位、信息反馈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隐患。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20年至2023年1-9月,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占收入比重分别为50.03%、

53.05%、37.91%和47.36%。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且集中在江浙沪地区,其他地区业务开展较为缓慢,对区域市场依赖度较高,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四)建筑施工行业易受处罚的风险

建筑施工项目周期长、涉及上下游行业广、配套合作单位多,且本身存在一定危险性,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受到规划、国土、建设、房管、消防和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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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批和监管,可能因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未完全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甚至可能因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事故遭受罚款、暂停或吊销许可证照等行政处罚,对公司业务日常经营、业绩、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五)易涉诉风险

因公司所属建筑行业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承担工程质量责任,或因不及时付款导致的被起诉风险;另一方面,也可能存在因发包方付款不及时、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支付,而公司提起诉讼的风险。上述潜在的诉讼风险,将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也存在即使胜诉难以执行的风险,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导致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六)内部控制风险

尽管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未必能够让公司规避所有未能识别或者不可预测的风险。此外,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也取决于员工的实际执行能力。由于公司业务范围广、规模较大、分支机构众多,公司不能确保员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出现操作不当、职务舞弊或违法违规等情形。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或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施工周期较长,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资金主要来源于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单一。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公司按合并报表计算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7.63%、78.26%、73.34%和71.09%,合并报表显示负债总额分别为1,319,692.96万元、1,434,733.27万元、1,201,693.44万元和1,096,489.04万元。这与公司所处工程施工行业的项目承揽、施工周期、项目竣工结算模式等有关。目前除自有资金外,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或上游企业的商业信用,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使公司面临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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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风险,若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资金需求持续增加,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和偿债风险可能加大。

(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较大风险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之和分别为659,362.77万元、786,746.06万元、747,476.77万元及661,479.4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8.95%、55.35%、58.29%及

56.16%,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公司已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若未来发生重大不利或突发性事件,如发生合同纠纷、项目长期中止、合同终止、客户履约能力和意愿发生不利变化以及项目完工后长期无法验收等情况,或者公司不能持续加强和完善应收款项的控制与管理,将对公司资金周转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并存在一定的减值风险。

(三)短期债务偿还的风险

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余额为98,616.3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余额为42,006.22万元,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未来,发行人在建拟建项目具有一定资金需求,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发行人短期资金压力。若公司及相关客户经营出现波动,特别是公司资金回笼出现短期困难时,可能使得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四)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风险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虽然未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若可收回金额出现大幅下降,有可能会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减值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款项回收风险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涉及的总包工程项目均为市政工程,工程业务一般存在建设周期长、前期工程施工垫款较多,而后期工程结算回款慢的特点。若未来发生极端不利变化,地方政府信誉和财政实力出现下降,则公司在项目实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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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面临一定的项目款项回收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资金缺口从而无法正常推进的风险尽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已有相应的安排,但若实施过程中出现业主回款严重滞后、银行压缩贷款、公司内部现金流吃紧等重大不利变化,则本次募投项目可能存在因资金缺口而导致无法正常推进的风险。

五、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一)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会增加,短期内将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带来一定的摊薄风险。

(二)股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地降低股东的投资风险。但是,股票市场中的股价不仅受到公司经营环境、盈利能力以及公司所在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将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区域发展前景、投资者信心、通货膨胀、重大突发事件等多种不可预知因素的影响而上下波动,造成潜在的投资风险。

(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审批风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取得相关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四)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股票发行会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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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风险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可能导致股权结构不稳定的风险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宏润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郑宏舫合计被质押27,1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4%,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对外投资。若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大幅恶化、市场剧烈波动或发生其他不可控事件,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质押股份全部被强制平仓或质押状态无法解除,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因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欠缴问题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因此,发行人存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被追缴以及被处以行政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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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郑宏舫尹芳达何秀永赵余夫
李剑彤郑恩海张丽明周国良
金小明

全体监事签名:

胡震敏鲁红兵林爱珠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剑彤郑恩海黄全跃陈洁
李涵军何昌连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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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郑恩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签名:______________

郑宏舫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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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喻鑫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尚融 邱丽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李抱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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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认真阅读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_______________刘化军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李抱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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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黄丽芬程慧费俊杰
负责人:章靖忠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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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审计机构声明

大华特字[2023]003945号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五次修订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0644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247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大华核字[2023]008333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春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海第张郡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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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公司董事会声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的相关主体就保证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1、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产能规模进一步提升、增加资金储备、抵御市场竞争风险、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降低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借助多年的运营经验,积极进行全国性的资源整合,利用公司技术、质量、品牌、管理、客户资源等优势,进一步加强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同时,加强企业内部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以及《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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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的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具体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控股股东宏润控股、实际控制人郑宏舫及其一致行动人尹芳达和何秀永的相关承诺如下:

“(1)本单位/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单位/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单位/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单位/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赔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单位/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单位/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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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将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赔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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