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为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0,000,000股,并于2022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57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69,225,97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774,02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3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58%,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1月8日(顺延至原解除限售日期2024年1月7日的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就所持股份锁定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30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8日(顺延至原解除限售日期2024年1月7日的下一交易日)。
(三)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股数(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3,300,000 | 0.58% | 3,300,000 | 0 |
合计 | 3,300,000 | 0.58% | 3,300,000 | 0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 | 3,300,000 | 24 |
合计 | 3,300,000 | - |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沁 | 程 杰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