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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神科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7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发出,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蓉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本激励计划”)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98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其所获授的共计347.6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办理后续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名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合计20.12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3%,回购价格为2.6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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