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3-063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23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勇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相关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董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及《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