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1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6日在公司杭州总部行政大楼十五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11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11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吴灵犀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根据《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同意取消前述5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资格。经过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332.549万股调整为1,329.949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75人调整为670人,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1,110.549万股调整为1,107.949万股。
丁列明先生、万江先生、JIABING WANG先生、童佳女士、范建勋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丁列明先生、万江先生、JIABING WANG先生、童佳女士、范建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12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70名激励对象授予1,107.94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17元/股。
丁列明先生、万江先生、JIABING WANG先生、童佳女士、范建勋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丁列明先生、万江先生、JIABING WANG先生、童佳女士、范建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