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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7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于2023年12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汪丹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汪丹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品牌总监。截至目前,汪丹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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