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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密封科技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同意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058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9,424,000.00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27,603,471.69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361,820,528.31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科技支行的人民币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1,935,620.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47,488,379.78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46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预定可使用日期
1密封垫片技改扩产项目17,560.7212,037.772024年12月31日
2隔热防护罩技改扩产项目8,308.475,695.062024年12月31日
3厚涂层金属涂胶板技改扩产项目11,402.787,818.942024年12月31日
4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6,503.865,057.632023年12月31日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9,000.004,139.44不适用
合计52,775.8334,748.84-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8,258.9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本金共计21,110.00万元。

三、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终止原因

(一)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定投资总额6,503.86万元,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5,057.63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研发大楼、购置试验检测设备。原预定完成日期为2022年7月5日,2022 年 6 月 2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本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09.60万元,投资进度6.12%,剩余募集资金为5,059.25 万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其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8.0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311.22 万元。

(二)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的考虑,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1、近两年公司下游商用车行业市场波动明显,叠加国内外宏观环境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等影响,考虑到研发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入采取了谨慎态度,因此对“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了主动控制,目前投资进度缓慢。

2、公司目前尚有4,840.73平方米的车间及1,329.33平方米的办公区域用于出租,经与承租方进行沟通,未来有望收回。公司认为,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谨慎进行基建投资,未来在收回出租的车间与办公楼基础上改建为研发中心能够避免重复投资,更加节约成本、更为高效。

3.“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报时进行了募投项目专业可研论证分析,由于该项目方案设计较早,与公司当前的具体经营情况已经存在偏差,如继续按照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进行推进,可能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4、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将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回报股东。

四、拟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拟终止“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系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规划等作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到账超过一年;本次使用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该部分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另一方面能够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先后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 军 贾 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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