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3-139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该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相关责任人。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为准。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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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