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3-129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6日,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12,000,000股,发行方式为直接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8.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5,6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891,832.49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636,056.61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2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高端智能化户外家居生产线项目 |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64,527,889.10 | 4,112,130.60 | 6.37% |
2 | 高端户外 | 山东泰 | 10,000,000.00 | 0.00 | 0.00% |
智能家居研发中心项目 | 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2,500,569.12 | 41.67% |
合计 | - | - | 104,527,889.10 | 16,612,699.72 | 48.04% |
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 | 379899991013000150391 | 51,849,595.95 |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 | 376720100100175152 | 16,946,737.70 |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 | 937005010164768899 | 12,237,844.84 |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 | 219549740738 | 10,011,130.14 |
合计 | - | - | 91,045,308.63 |
注: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主要因募集资金账户金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尚未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批程序所致。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保本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独立董事》不适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6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