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迅安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6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五一路31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高为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010,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911%。

其中现场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681%;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7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10,8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000万元的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编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10,8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编号: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10,8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编号:2023-07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10,8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

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10,8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编号: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10,8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承诺管理制度》(编号:2023-08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10,8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编号:2023-08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10,8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编号:2023-08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10,8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编号:2023-08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10,8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编号:2023-08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5,010,80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伟、陈威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