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独立董事朱德胜先生主持,独立董事赵雅彬、姚金波出席会议。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及“2024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及“2024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预计2024年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交易的定价原则由双方2022年8月31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交易内容合理,交易价格公开、公正、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及“2024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及“2024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朱德胜、赵雅彬、姚金波
2023年12月26日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德胜 赵雅彬 姚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