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执行市场定价,符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修订《公司关于在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修订的《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郭鹏飞、王楠、罗焕塔、吴昊旻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