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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6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创世纪 公告编号:2023-102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在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担保。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内增加担保方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公司在已审批的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内,增加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世纪”)等其他下属公司为担保方;增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深圳市华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等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为被担保对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日、2022年12月26日、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概况

近日,公司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为公司下属公司苏州市台群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台群”)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相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2023年苏相465365865保字第001号),公司为苏州台群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为公司下属公司苏州台群与中国银行相城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为:2023年苏相465365865保字第002号),公司为苏州台群与中国银行相城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金额为5,6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和额度内,本年度已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350,100万元(含本次)。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项目具体情况
名称苏州市台群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1N1F1E7Y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3000号
法定代表人徐卫东
注册资本32,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机械电子设备、数控机床等设计、开发、服务等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世纪间接持有苏州台群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2022年末/2022年度 (经审计)2023年第三季度末/前三季度 (未经审计)
总资产137,899.65119,076.86

总负债

总负债96,521.8280,121.58
净资产41,377.8338,955.28
营业收入175,898.9245,198.07
利润总额4,959.41-2,583.24
净利润4,813.65-2,891.9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2、主债务人:苏州市台群机械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5、保证范围:

(1)《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4000万元;

(2)在《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该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名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所担保的最高额债权期间:自2023年12月20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止;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2、主债务人:苏州市台群机械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所担保的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6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所担保的最高额债权期间:自实际提款之日起18个月,若分期提款,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125,867.09万元:

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外(买方信贷客户)担保余额为2,919.28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63%;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0,896.35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9.73%;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为32,051.46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96%。

截至2023年11月30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其他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相城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银行相城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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