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5日通过口头的方式向各位监事送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41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
4、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张晓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张晓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