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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吴晖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主持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制定《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对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 薛安克 吴晖 来小康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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