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证券简称:隆利科技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2023年12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新理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0,270,21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3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2,703,99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1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566,22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71,02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04,79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6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566,22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4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0,270,2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971,0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2.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0,270,2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971,0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3.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0,270,2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971,0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4.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0,270,2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971,0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5.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0,270,2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971,0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6.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0,270,2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971,0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7.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0,270,2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971,0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8.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30,270,2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971,0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四、律师鉴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莹莹律师、李雪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