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融信: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6

(2023年12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修订)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的学习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第四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应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并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尤其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其更正情况。公司应及时安排前述见面会并提供相关支持。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并再次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

见。公司应及时安排前述见面会并提供相关支持。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审计委员会形成的上述决议均应在年报中予以披露。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八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第九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