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12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72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0元/份。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