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闫玲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2023年12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5)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在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贷款的额度系公司发展需要。审议金额合理,授权程序规范,未发现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2023年12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且不收取担保费用,并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上述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2023年12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