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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6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促使公司更加便捷获得银行授信,保证公司生产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拟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105亿元或等值外币,并授权有关人员办理相关担保手续。以上连带责任保证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孙清焕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孙清焕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6222219730508****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孙清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1,751,29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1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清焕先生同意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105亿元或等值外币与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此连带责任保证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关联担保,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本次为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能有效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且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且不收取担保费用,并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上述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公司与孙清焕先生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与孙清焕先生的关联交易情况主要为孙清焕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亿元。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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