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和更换由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制订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由股东大会批准。经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决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修订事宜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和更换由董事会批准。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
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董事会制订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由股东大会批准。经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决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修订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