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增值税退税暨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星科技”)及子公司自2023年4月至今累计收到增值税退税暨政府补助合计14,111,14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值税退税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钢缆”)、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金属”)以现金形式收到增值税退税合计12,782,145.42元,详见下表:
序号 | 获得补助主体 | 提供补助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补助金额(万元) | 退税期间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计入会计科目 |
1 | 恒星钢缆 | 国家税务总局巩义市税务局 | 残疾人 就业增 值税退 税补贴 | 737.23 | 2023年2月-2023年11月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 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2 | 恒星金属 | 540.99 | ||||||
合计 | 1,278.21 | - | - | - | - |
上述增值税退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具有可持续性且已全部到账。
(二)政府奖补
公司及子公司以现金形式收到各类政府奖补共计1,329,000.00元,详见下表:
序号 | 获得补助主体 | 提供补助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计入会计科目 |
1 | 恒星科技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2年工业企业出口运费补贴 | 8.65 | - | 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郑州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 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 10 | 《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 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郑政文〔2017〕243号)、《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郑政文〔2018〕88号)和《郑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郑知〔2018〕36号) |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2年各类试点示范企业奖励 | 50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文件豫工信联科[2021] 129 号 | 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
巩义市商务局 | 2022年度电商扶贫奖补 | 8.9 | 巩义市商务局2022年专项扶贫项目资金表 | 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
2 | 恒星钢缆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2年工业企业出口运费补贴 | 1.9 | - | 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3 | 恒星金属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2年工业企业出口运费补贴 | 53.45 | - | 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合计 | 132.9 | - | - | - |
上述款项已全部到账,其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具有偶发性,未来是否持续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及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收到的款项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已将上述的政府补助资金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2、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款项预计增加本年度净利润1,199.45万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