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仅为《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浦 军
李建伟吕守升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