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激励计划分配情况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权益数量 (万股) | 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股本总额的比例 |
欧阳涛 | 董事、总经理 | 36.30 | 11.33% | 0.027% |
刘锋 | 副总经理 | 29.10 | 9.09% | 0.022% |
胡宏俊 | 副总经理 | 29.10 | 9.09% | 0.022% |
张子鹏 | 副总经理 | 29.10 | 9.09% | 0.022% |
夏秀国 |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 29.10 | 9.09% | 0.022%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合计8人) | 103.50 | 32.32% | 0.078% | |
预留部分 | 64.05 | 20.00% | 0.048% | |
合计 | 320.25 | 100.00% | 0.242% |
注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注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40%确定,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激励对象的权益授予价值,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合理确定。
注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且不得重复授予本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注5:上述合计占比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首期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1 | 康诚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2 | 陈建群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3 | 王圣刚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4 | 张仁超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5 | 张长明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6 | 汪洋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7 | 董月友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8 | 刘东俭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