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3年12月22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160,000,000.00元。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自2023年12月22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已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1.29%。
(二)具体补助情况
单位:元
核算单位 | 获得补助时间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 | 补助类型 | 补助依据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 | 迎峰度冬专项资金 | 130,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晋财建【2023】231号 |
山西华新液化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 | 迎峰度冬专项资金 | 30,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晋财建【2023】231号 |
合计 | 160,000,000.00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认定为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并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对上述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