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7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经202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经2023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