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22日以口头、电话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洪涛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口头、电话等方式向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3-136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来小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核心员工拟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配售比例不超过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且承诺本次配售的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