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产品总监赵东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产品总监赵东京先生计划自2023年6月26日-2023年12月2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36%)。
今日,公司收到赵东京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告知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3%。赵东京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于今日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减持股东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赵东京 | 集中竞价 | 2023/11/17 | 31.0800 | 20,000 | 0.0183% |
合 计 | -- | -- | 20,000 | 0.0183% |
注: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赵东京 | 合计持有股份 | 632,460 | 0.5797% | 612,460 | 0.561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3,115 | 0.1037% | 93,115 | 0.085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19,345 | 0.4761% | 519,345 | 0.4761%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赵东京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董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