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或参与公司管理的,按照所担任的管理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6 万元/年(税前)。
四、 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