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达集团”)的通知,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3创02EB”)将于2023年12月29日进入换股期,标的股票为创达集团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创达集团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该事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上证函[2022]2259号),2023年4月11日发行完成第一期,发行规模为9.1亿元;2023年6月28日发行完成第二期,发行规模为0.9亿元,债券期限均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19号、临2023-059号公告。
根据23创02EB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23创02EB的换股期自发行结束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即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6年6月27止,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初始换股价格为16.50元/股。
二、换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23创02EB不存在换股价格调整的情况,换股价格为16.50元/股。
三、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达集团持有公司股票577,315,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29%。其中,通过23创02EB质押专户持有公司股票8,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进入换股期后,创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可能会因23创02EB持有人进行换股而减少,23创02EB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经测算,假设全部23创02EB持有人将持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以当前换股价格全部用于换股,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23创02EB的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