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汉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于2023年12月19日对中船汉光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 2023年12月19日 |
培训地点 | 河北省邯郸市开发区世纪大街12号,公司会议室 |
培训主题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相关要点 |
培训讲师 | 利佳 |
参加培训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其他 |
二、 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题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相关要点”,主要内容如下:
1、上市公司三会规范运作相关内容;
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3、董监高人员的行为规范、信息披露要点等内容;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对企业上市过程中及上市后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利佳 | 岑平一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