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2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雷敬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子燕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额度不超过45亿美元,开展远期售汇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决定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为操作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