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139证券代码:837403 证券简称:康农种业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四)独立董事发言要点或意见;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第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届时有效的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修订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