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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农种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2

公告编号:2023-136证券代码:837403 证券简称:康农种业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于2023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于2023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优化选任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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