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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晖电气: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3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3-089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与第十九大街交汇处三晖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坤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4,344,6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64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受股东委托的代表人3人,代表股份44,344,6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64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4,34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投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4,34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投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44,34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投票。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4,34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投票。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4,34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投票。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宽、张晓腾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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