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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2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3-124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仁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83人,代表股份714,322,6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0976%(公司总股本1,485,150,984股)。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464,416,2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27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2人,代表股份249,906,4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827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顾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征集表决权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1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公司已于2023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上述征集表决权期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589,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0515%;反对

84,28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250%;弃权879,8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393,3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5445%;反对84,28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1099%;弃权879,8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7%。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8,453,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1727%;反对83,41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039%;弃权879,8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56,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8837%;反对83,419,7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7706%;弃权879,8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7%。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8,453,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1727%;反对83,41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039%;弃权879,88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56,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8837%;反对83,419,7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7706%;弃权879,8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7%。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651,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1%;反对538,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4%;弃权131,9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885,7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65%;反对538,7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6%;弃权131,9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170,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7.4287%;反对69,605,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4910%;弃权15,976,1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8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974,7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3800%;反对69,605,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3439%;弃权15,976,198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761%。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864,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710%;反对11,317,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169%;弃权1,055,7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182,7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1391%;反对11,317,9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61%;弃权1,055,7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8%。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902,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5420%;反对94,872,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815%;弃权15,546,9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7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136,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6226%;反对94,872,9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699%;弃权15,546,9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74%。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665,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0%;反对

657,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899,1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18%;反对657,1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8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杨、沈瑶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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